作者Hank1026 (Hank)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刑事诈欺侵占或是民事纠纷?
时间Thu Aug 6 21:34:09 2020
事实经过:
两个多月前在某公司认识一位同事
相谈甚欢,他虽做没几日离职,但我们有保持联络,在聊天有聊到做生意的看法,他说他们家有种哈密瓜
可以批货来卖,找我合资,我俩各拿一万出来当本进货30颗成本一颗500,30*500=15000,剩下5000换成零用金,谈妥之际他跟我说,我负责网路的部分比较轻省,因为他要去摆摊比较累,所以他提出两个想法就是,本金一样,3
他说他没有提款卡,汇他女朋友的帐户
(有汇款纪录)
过了几天他跟我说他在上班我察觉有异
便开始旁敲侧击好言相劝说退一些钱给我
(当初有说如果不经营了要把本金退还给我)
结果
就一连串理由了,要搬家,与女朋友分手,、跟女朋友吵架要处理分手的事、阿姨进加护病房要顾(我说加护病房只有特定时间点探视吧)他马上改口说已转普通病房,我说有无摺存款、单据汇款、甚至店到店我也可以接受,他都
问题:
投资他说没有白纸黑字,所以也不怕我告诈欺!请问无作为诈欺成立吗?
请问我可以报案告他刑事的诈欺吗?因为他说有进货单据,可是我从来没看过,要不到(我怕她开假收据)另外他因私人债务挪用我投资的钱去周转,现在他还不出钱来,请问他挪用当初说定投资的费用是不是涉及侵占?另民事
请问我可以报案告他刑事的诈欺吗?因为他说有进货单据,可是我从来没看过,要不到(我怕她开假收据)另外他因私人债务挪用我投资的钱去周转,现在他还不出钱来,请问他挪用当初说定投资的费用是不是涉及侵占?另民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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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100.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96720851.A.8B2.html
1F:推 loveloser: 投资一定有风险 投资理财有赚有赔 投资前应详阅公开说08/06 23:06
2F:推 loveloser: 投资一定有风险 投资理财有赚有赔 投资前应详阅公开说08/06 23:06
3F:推 loveloser: 投资一定有风险 投资理财有赚有赔 投资前应详阅公开说08/06 23:06
是,我真的傻,钱投下发现有点不对劲已经来不及了
赖有截图证据,不知是否可诉诸法律
※ 编辑: Hank1026 (101.12.100.0 台湾), 08/06/2020 23:20:34
4F:→ wim1990: 去民事起诉啊08/06 23:37
5F:推 nk930108: 假性财产犯罪google08/07 01:31
6F:推 kane643: 到地方法院问书记官,他们会给你建议。或直接向书记官申08/07 08:02
7F:→ kane643: 请强制支付08/07 08:02
8F:→ kane643: 更正:支付命令08/07 08:03
9F:→ kane643: 更正:支付命令08/07 08:03
10F:→ iscu: 花一万认识一个人学到教训 你赚爆了...08/07 10:13
11F:→ jenoren: 你的文章有些段落不见了,请补一下。08/07 12:28
12F:推 CoffeeTea: 花1万学到个教训其实不贵08/07 13:26
※ 编辑: Hank1026 (49.216.101.40 台湾), 08/07/2020 18:32:28
13F:→ bluedolphin: 一万块左右的教训不算贵 我也拿过3000元的交友教训08/08 13:39
14F:推 tina3: 好夸张08/08 19:21
15F:→ jenoren: kane643您这什麽解答…08/08 22:20
16F:→ jenoren: 首先大家到法院是见不到书记官的喔,他们有自己份内的工08/08 22:20
17F:→ jenoren: 作要忙。一般民众想要法律谘询请到「法院」之「诉讼辅导08/08 22:20
18F:→ jenoren: 科」,或是到「各大学法学院」里的「法律服务社」。08/08 22:20
19F:→ jenoren: 支付命令声请之对象也不是书记官,是法院。用语是声请,08/08 22:20
20F:→ jenoren: 不是申请。(附上支付命令声请流程及概略说明之网址如後08/08 22:20
21F:→ jenoren: )08/08 22:20
23F:→ jenoren: 最後,希望原po备齐手上有的所有相关资料并寻求专业谘询08/08 22:20
24F:→ jenoren: (律师、法服社或诉讼辅导科),这里看不到相关资料全貌08/08 22:20
25F:→ jenoren: ,无从判断是否该当刑法上某罪之构成要件或是否成立何民08/08 22:20
26F:→ jenoren: 法上请求权。08/08 22:20
27F:→ aqwe: 你就提告诈欺 去地检署递状 写清楚原本是投资 後来被挪他用08/11 11:42
28F:→ aqwe: 最好有对话纪录 或录音08/11 11:42
有取得对话纪录了(他态度还很差)
谢谢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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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ank1026 (49.216.100.29 台湾), 08/16/2020 2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