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a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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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继承] 前妻的小孩
时间Sun Jun 14 19:47:48 2020
1.使用配偶优先分配权 先分50%剩下的再除以五
2.继承顺位采「递补方式」,除非A活得比BCD都久
不然继承应该限於BCD剩下的人会继承先过世的
3.E跟F不是你叔叔的法律上小孩啊 应该是不能分
C先离开只有B跟D可以分
4.你叔叔走了以後法律上应该就没甚麽关系了
※ 引述《yami2009 (曼珠沙华)》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叔叔最近过世,与前妻有1名女儿A,(女儿A:离婚状态,没有子女,没有父母)
: 与婶婶(现任妻子)有3名子女B C D,
: 前妻与甲男另有一名儿子E,
: 与乙男有一个女儿F。
: **************************
: * * *
: * * *
: 乙男+ 前妻 +甲男 * 叔叔 -------------婶婶
: . . * '
: . . * '
: . . * '
: 女儿 儿子 女儿 儿子 女儿 儿子
: F E A B C D
: 问题一:叔叔往生,想请问有什麽方法可以最大化保障婶婶一家的权利?
: 目前知道总共5人有继承权(婶婶+ABCD),
: 毕竟所有的东西都是婶婶和叔叔劳力拼出来的,
: 他们很省吃俭用,婶婶一家对A也很和善,每年都会邀A来走走。
: 问题二:婶婶想问,如果以後有一天她百年走了,
: 遗产由BCD继承後,
: BCD都没有结婚没有小孩的话,
: 若其中一人往生,
: 是否财产又会变成A可以继承?
: 问题三:若有一天C安息了(没有父母/没有配偶/没有子女)
: A在C离开後1个月也走了,(此时C的遗产还没处理好)
: 这样会变成B+D+E+F 都可以继承C的遗产?
: 问题四:是否有什麽方式可以在处理叔叔的遗产後,
: 完全断绝女儿A那方与婶婶BCD之间以後再产生遗产相关联的牵扯?
: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谢谢~ 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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