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标题Re: [劳资] 资遣费
时间Sat Jun 13 14:56:21 2020
※ 引述《left (881 forever)》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先前与某科技公司上班,当时谈定的薪资为Nx14个月,
: 有简讯为证,月薪为N年薪为14个月
: 但後来聘书上只有写月薪
: 今年被资遣了,只给我0.5个月照比例算的资遣费
: 问题:
: 我可以追讨2个月照比例算的年终奖金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依据劳工退休金条例,对资遣费的算法是
每满1年发给1/2个月之平均工资,未满1年者,以比例计给;
最高以发给6个月平均工资为限
另外,年终奖金能不能做为平均工资的计算基础?
其实是要看年终奖金的性质
例如:在工作之始,即约定年终奖金的给付(如年薪14个月),
那就表示,无论如何,年终奖金就是两个月,这属经常
给付,所以是该列入平均工资。
例如:年终奖金未承诺多少,而是依据营业单位的盈利分配,
就不会列入平均工资。
因此,依据你的情况,双方先前谈定的薪资,确定为年薪14个月
本来是应列入平均工资计算。
但是你又说公司在实际聘用你之後,聘书改以"月薪"计,相当於
公司改变了劳动契约,若你又无提出异议的话,依据民法的契约
原则,客观来说,你是同意这样的改变,倘若公司以此为主张,
除非能打官司解决,不然你很难主张。
最後
若打官司也只会有两种结果
法院判你胜诉,多2个月的摊入平均工资当分母。
法院判公司胜诉,维持原来资遣费。
如此而已,至於要不要走入法院,你自己衡量时间金钱成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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