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标题Re: [其他] 文章被前签约公司挂其他笔名发表
时间Wed Apr 22 09:55:25 2020
你是该网站的签约作家,看你的论述,显然是符合着作权法第十二条
第 12 条
出资聘请他人完成之着作,除前条情形外,以该受聘人为着作人。但契约
约定以出资人为着作人者,从其约定。
依前项规定,以受聘人为着作人者,其着作财产权依契约约定归受聘人或
出资人享有。未约定着作财产权之归属者,其着作财产权归受聘人享有。
依前项规定着作财产权归受聘人享有者,出资人得利用该着作。
解释:你与出资网站应该是属於「承揽契约」,而非雇用的上下从属契约
那麽你若与网站没有「其它约定」,那麽你是着作人,拥有着作人
格权,是毫无问题的。
因此,你的文章遭到出资网站,改以其它作者名称,确实是侵犯着
作人格权,这点也是没有问题的。
至於出资网站告诉你,你的言论是「公开」且「不正确的」,这就有点矛盾
公开资讯并没有问题,因为你的着作人格权确实被侵犯,至於不正确的,如果
真是不正确,为何要回覆你,会请LINE 与 Today撤掉文章?
除非你的言论有其它不正确的文字,不然我不认为他告得了你。
另外
如果你要采取法律行动
可以参考一下着作权法第93条
第 93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
一、侵害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之着作人格权者。
二、违反第七十条规定者。
三、以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或第六款方法之一侵害
他人之着作权者。但第九十一条之一第二项及第三项规定情形,不在
此限。
四、违反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第七款或第八款规定者。
建议你
收集所有证据,例如LINE、Today的网页存档、网站回应你的讯息、过去你发表文章的
存档,你在粉专的发言等等
※ 引述《furudelika (工藤)》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各位法律版的高手大家好
: 敝人曾经是某个网站的签约作家
: 後来合约终止之後
: 他们竟然在网站搬家後
: 使用我的文章,挂上他们内部使用的笔名发表
: 发表时间大约是去年一月到四月
: 还授权line today转载
: 我去年底发现了一篇,写信(G-mail)要求他们撤掉却没有得到回应
: 今年又发现了第二篇之後,我在个人粉专上公开要求他们撤掉,或是改回我的名子
: 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回应我私讯粉专的消息,他们说会请line today撤掉,不过
: 他们认为我发表的言论是公开且不正确的,因此要保留法律追诉权
: 後来我去挖了一下,竟然发现他们用了将近10篇的文章,尽管当初有授权他们着作财产权,但他们乱挂作者已经触犯到我的着作人格权了
: 问题:
: 我希望能够跟他们求偿,请问具体该怎麽做呢?这种问题有需要请到律师吗,或是我自己
: 该如何提告呢?而他们有涉及到刑法问题吗?
: 又,对方有可能因为我公开发表声明而告我什麽呢?在法律谘询时,是有律师表示如果法
: 院不认为这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有可能会构成诽谤。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95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1.215.16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87520527.A.4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