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bby (流浪太平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未办理过户之房屋买卖契约
时间Sun Mar 29 06:48:06 2020
事实经过:
叔叔几十年前出资购买姑丈的房子
(国有地上,有税籍)
当时仅有书面买卖契约
未到地政事务所办理过户
但所有後辈都知道这件事
近期有人想向叔叔购买该房产
方才注意到未过户的问题
由於名义上屋主姑丈已往生
相关继承人皆已至法院抛弃继承
问题
1.如何将其房屋拥有权过户到叔叔名下
2.之前曾经政府公文説出资即可将该地购为私有地,申请时效已过,叔叔可否主张仍具有
购买权利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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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pm: 找熟悉房地产,国有财产处分的律师吧? 03/29 08:34
2F:推 taoist9999: 就民法角度,该买卖契约之请求权消灭时效业已完成, 03/29 09:36
3F:→ taoist9999: 而且继承人通通抛弃继承,财产归於国库,要向谁请求? 03/29 09:36
4F:推 taoist9999: 70年台上字第211号民事判例:得向遗产管理人请求。 03/29 09:41
5F:推 KKyosuke: 请求不到东西才是最麻烦的 03/29 15:29
6F:→ KKyosuke: 会抛弃表示资不抵债 政府申请时效也不会回来 03/29 15:29
7F:→ mechman: 未保存登记建物不能办理所有权移转 03/31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