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eant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至民俗整复中心治疗被指控没有付款
时间Thu Dec 19 17:30:21 2019
事实经过:
12/18 早上到整复中心治疗
治疗结束後要付款 (费用2百元,给千元钞)
对方说没有钱找
当日上午至其他店家找开钱并已付款给对方
12/19 被治疗的地方有酸痛感,想在FB留言询问 才发现对方在FB做不实指控
说我说要去领钱就跑了 没付钱
问题:因为对方po出不实的事发经过
却没有指名 这样子能提告对方损害名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求 谢谢
1F:推 MELOEX: 没有指名是要损害什麽名誉0.012/19 19:04
2F:→ MELOEX: 一般路人看文也无法连结到你身上12/19 19:04
3F:→ MELOEX: 没人认的出你基本上就没有损害问题12/19 19:05
4F:→ MELOEX: 他如果公布你车号或照片还有机会12/19 19:06
他现在说不是我,是个58岁的女士 他所内有影片 我请他公布 他说不行
5F:→ Henghengpig: 看不出来是你=打嘴炮=不犯法 不管有没有影片 他没义12/19 21:19
6F:→ Henghengpig: 务配合你的要求拿出来12/19 21:20
了解 谢谢
12/19/2019 21:50:52
7F:→ jjeant: 回报结论 对方提出他删留言 我删评价 目前算结束这事了12/20 01:26
8F:→ jjeant: 吊诡的人还跟说若我担心的话,他会连影片档也删除 我根本12/20 01:30
9F:→ jjeant: 不怕他公布呀 傻眼
※
10F:推 k1230588: 对方提出删留言不就几乎承认是在讲你 要是我我会告对方12/20 10:26
11F:→ k1230588: 虽然这告得成的机率很低 但也是有可能遇到对方自爆 12/20 10:26
我知道呀 不想戳破他而已
我目的只要他删留言就好
最近已经因为车祸的事心力交瘁不想多是非了 谢谢你
12F:→ yesohya: 她是可以说你阿,只要不让别人看得出来就好 12/20 16:43
13F:→ yesohya: 不然就算你自己跳出来说那是你她也没事12/20 16:43
好呦 谢谢回覆 目前已结束纷争
※ 编辑: jjeant (101.12.43.20 台湾), 12/20/2019 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