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01 (立撒)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报案警方处理的相对人当场权利
时间Sun Nov 24 18:32:40 2019
就是对方报案请警方到场处理
成为被控告指控的对象
请问当处於这种立场
有什麽权利义务
权利保护
相关执法人员的行为依据是哪一些
有没有实际明文可以参考
还是更多只有警政署的规章办法
只有警员清楚
可是实际上警员执勤要怎麽实行
一般相对人无从得知其可行范围与极限
比较具体的问题包含
1.到场警员要求身份与身份证明文件
请问当成为报案的指控的对象
权利义务为何
只能完全配合?
2
法律或是法规命令与规章办法
好像有说
各层警员如遇身份不明者
可以押该身份不明者到警署查明身份
但有相当时间限制
请问实际押往警署
的具体作法 可行范围与限制有哪些
a.可以迳行搜索搜身?
b 查验身份的办法为何
c 有时间限制 但是如果没查出来
是不是警方有理由续押
或是 刚出警署再马上押进去
d 对於警员与警政单位的行为完全没有任何权利防御? 基础?
或是请求权基础?
或是主张不当利益侵害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物理反击
譬如拨开 警员得押动作)
e 警员执勤与使用警械
譬如尚未任何物理反抗
警员就可以两两左右抓住手臂押送
或是被两两左右扣住手臂後想要挣脱
警员就可以强压在地并上铐?
所受伤害不能主张警员违法
反而是妨害公务?
以上尚有诸多问题
还请多多指教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2.186.4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74591562.A.BF2.html
1F:→ iscu: 对法条有疑问可以去law版.. 这边问这个你会被桶11/24 18:40
请问这个不属於生活法律?
※ 编辑: the01 (42.72.186.47 台湾), 11/24/2019 19:01:38
2F:→ iscu: 我没看清楚~! 还以为是问情境而不是自身遭运11/24 19:07
3F:→ the01: 请问只能问已经发生11/24 19:10
4F:→ the01: 不能问即将发生?11/24 19:10
5F:→ the01: 譬如接下来再通知到局坐笔录11/24 19:10
6F:→ the01: 与11/24 19:10
7F:→ the01: 被侦察队押去按压指纹拍摄照片这些都没办法处理?11/24 19:10
8F:→ a9301040: 到底是不是现行犯?11/24 20:50
这都是很显而易见的
不需要特别揣测
问题可能不是全部集中在同一件事
但是都是发生的事实
事实一
1.半夜或深夜在公署开放空间逗留遭巡逻?警员盘查
盘查依据是什麽?
晚上不能在公署开放空间(骑楼)逗留?
2.白天於公署外布告栏前坐位仰卧 被报案又是警员要求查验身份
3.未出具身份证明被押回警署依"「不配合」的警方惯用处理办法"
事实二
从派出所再被押到分局
按捺指纹 拍照
这难道还一定得要现行犯才可以执行?
是不是还要有分哪一类的现行犯?
不是现行犯就不能取得人身迹证?
※ 编辑: the01 (42.72.186.47 台湾), 11/24/2019 22:51:27
9F:推 iscu: 案情很简单 不晓得为什麽要写成这样 想要误导什麽 11/25 00:30
10F:→ iscu: 就是有人觉得你的行踪诡异而报警,警方盘查的时候无法出示证 11/25 00:30
11F:→ iscu: 明以致被请至派出所调查。 想要知道过程警方执法是否不当 11/25 00:30
12F:→ wim1990: 你如果要问生活,那你就把状况完整叙述,如果要讨论法理 11/25 00:35
13F:→ wim1990: ,就隔壁去,讲的这样不清不楚,然後又都挑你的权利讲, 11/25 00:35
14F:→ wim1990: 怎麽不去谈警察的职权? 11/25 00:35
15F:推 hopecoming: 没带身分证,他会问你身分证字号和户籍地地址 11/25 01:01
16F:→ hopecoming: 没有刁难到那种程度吧? 11/25 01:01
17F:→ hopecoming: 你的事实1-1我也做过,我也没带身分证,报身分证字号和 11/25 01:03
18F:→ hopecoming: 户籍地地址,就没事了.我不知道你遇到甚麽情况 11/25 01:03
19F:推 hopecoming: 我还看到有人晚上在超商消费坐在位子,警察冲进来针对 11/25 01:08
20F:→ hopecoming: 那人临检的,搞得跟罪犯一样,结果也是没事.你算好的 11/25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