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gencat (来颗水果吧!!)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时间Fri Oct 25 09:48:31 2019
事实经过:
甲乙两邻互占土地,因为地政单位划分有误,
经法院判决互占区域分割互换,甲方也当庭付钱买下土地互换後多占的部分。
等到法院判决下达後,甲方将此判决拿给地政单位,要地政执行两方土地分割互换,
但是地政指称,甲方土地是农地,乙方是建地,无法分割互换而拒绝执行。
地政单方面宣告这15天内不回应就视同失效。
想请教一下:
目前这样法院判决是没有效吗?
地政单位可以不依照法院判决执行吗?
有解决办法吗?
地政单位可以单方面宣称判决无效吗?
谢谢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7.207.3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71968113.A.BE9.html
※ 编辑: eigencat (114.137.207.37 台湾), 10/25/2019 10:04:39
1F:推 Yyyyyy: 拿地政回文去问法院服务台或强制执行处吧 10/25 15:52
2F:→ taoist9999: 我论是农地有法令上无法分割的问题。 10/25 18:51
3F:推 a9301040: 耕地没办法这样分割交换 10/25 19:57
4F:推 Jacoby2: 地政应该是用农发16条第一款前项不办理,你分割完又因为 10/25 22:03
5F:→ Jacoby2: 分区不同,不能合并,导致耕地笔数增加。 10/25 22:03
6F:推 Jacoby2: 耕地房子是几年盖的?67年以前的话就去变更地目。个人看 10/25 22:17
7F:→ Jacoby2: 法,行不行就不清楚了。 10/25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