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coam (呵呵嘻)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食品未取货被告˙ㄅ
时间Wed Oct 9 01:35:11 2019
事实经过:
前阵子中秋节,利用虾皮代购了某知名蛋黄酥
7/19在该卖家商品页面看到
8/24还有8盒蛋黄酥的扣打(一盒$255)
有私讯卖家,并得到7月底可以下标
7/24也收到卖家消息并且下标
八月但是出国期间虾皮登出後就忘了密码
我还有另一个虾皮帐号
就直接着使用非当事帐号
当时也忘了当事帐号是否还有未交易完的商品
想说有事情卖家应该都会透过手机联系
今天10/8接到彰化的派出所打来
说有消费纠纷
我被提告损毁罪
当下压根没想到发生什麽事
赶快想尽办法取得当事帐号的密码登入
才发现原告有传8则私讯给我
最後有一则有提到会提告
当下我也慌了
因为我真的忘了这件事
所以也赶快跟卖家解释我真的没有故意恶意弃单
https://i.imgur.com/VOG4YE2.jpg
後来接到卖家的意思是要赔偿六千元
求偿的部分
1.购买的时间
2.包装的时间跟包材
3.特别跟公司请假一天在警局写笔录耗掉的时间成本
4.10/27又得花时间做笔录的时间~
当下有点疑惑
因为蛋黄酥原价一盒210
购买时的金额是255
(1)跟(2)应该算在要赔偿的商品金额中$2040
加上运费来回算$120
一共$2160
後来我请卖家是否能列出细项金额
卖家的回覆
https://i.imgur.com/hzlzDVd.jpg
我觉得有点不太合理...
问题:
花时间找到我— 》我并没有接到卖家的私人电话,卖家的意思是她不会从虾皮知道我的
电话,但是收件人不会有电话Show给卖家吗?
蛋黄酥花了卖家三天的时间排,卖家的薪资应该破4000了—》卖家代买、排队的钱不是已
经算在商品价格了吗$2080
卖家要托人顾小孩—》这个,也是该怪我吗?
我还是觉得6000这个金额偏高,真的合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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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7.154.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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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ecoam (114.137.154.6 台湾), 10/09/2019 01:35:24
※ 编辑: secoam (114.137.154.6 台湾), 10/09/2019 01:37:10
※ 编辑: secoam (114.137.154.6 台湾), 10/09/2019 01:38:24
1F:→ Henghengpig: 毁损不会成立 卖家只是想用刑事逼你和解而已 10个卖 10/09 01:44
2F:→ Henghengpig: 家有100个都是这种德行 不易外 10/09 01:45
3F:→ Henghengpig: 就算是"代购"不适用消保法 最糟的结果就是原本该给 10/09 01:46
4F:→ Henghengpig: 多少就给多少 只不过你要跑一两趟法院而已 10/09 01:46
5F:→ Henghengpig: 反正卖家只要碰到没取货都会说你毁损就是了XDDD 10/09 01:47
6F:→ secoam: 人生第一次被告就献给蛋黄酥了呜呜... 10/09 02:11
7F:→ secoam: 我要从台北跑到彰化做笔录... 10/09 02:11
8F:→ secoam: 而且承办的员警不知道在急什麽,一直要我平日就去去,早点 10/09 02:12
9F:→ secoam: 把事情解决 10/09 02:12
10F:→ taoist9999: 你要赶快了事,就是花钱消灾。 10/09 08:27
11F:→ taoist9999: 觉得不合理不想赔,你就继续多跑几趟法院。 10/09 08:28
12F:→ iscu: 这个连判赔都有困难了吧 10/09 09:25
13F:推 tks9527: 有时限的商品类似订餐未取,理应赔偿 10/09 10:57
14F:推 CoffeeTea: 赔偿原购买价才是合理金额吧 而且对方应把商品给你 10/09 11:21
15F:→ CoffeeTea: 不然卖家把商品吃了 或另外卖了 还要你赔钱根本不合理 10/09 11:22
16F:→ bluedolphin: 过期商品他给了不是换他违法吗? 10/09 11:29
17F:→ KKyosuke: 过期他只能销毁... 10/09 11:53
18F:推 sungtau: 钱怎麽算的一点都不重要,重点是这金额你能不能接受 10/09 13:53
19F:→ sungtau: 如果你觉得2000才合理,就跟他说最多赔你2000,如果不要 10/09 13:54
20F:→ sungtau: 就给法院判吧 10/09 13:54
21F:→ bluedolphin: 使用者付费购买的商品已经因为未取被退货後过期销毁 10/09 15:37
22F:→ bluedolphin: 那要怎麽把购买的商品交给未取货的消费者? 10/09 15:37
23F:→ Blue6: 一被告就想起密码了XD 原本想不起来 10/09 16:24
24F:→ h654013: 赔两千司法流程继续跑 赔6千和解案件结束 看你选择 10/09 16:59
25F:→ Yyyyyy: 对方真提告想法就是同楼上 看原PO怎麽选 10/09 17:09
26F:→ qsasha: 卖家拿不到你的电话号码,你就赔6000赔一赔省事啊。下单後 10/09 17:14
27F:→ qsasha: 不取货的真的不可取。 10/09 17:14
28F:→ a9301040: 告不成 10/09 17:54
29F:推 higger: 世上焉有你说多少就多少的道理 10/11 04:30
30F:推 passion6331: 不合理 给法院判 10/11 14:07
31F:→ kueicjl: 记得申请审理地的变更 10/12 11:42
32F:→ zivking: 让他 啊! 10/19 13:49
33F:→ Lexus: 嘘一下恶意弃标 10/21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