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sper0202 (我爸需要赚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临时被公然侮辱无录音有第三方
时间Sat Aug 24 11:55:38 2019
事实经过:
昨天我被一位不熟的老师提到
他是隔壁班的班导 然後他在责备一个同学
然後记他假日爱校 此时他口出了
你去了假日爱校可以遇到你那些智障同学
然後讲到我的名字跟另一名同学的名字
我那个时候出去外面有听到 可是不确定
但他的班上的学生大部分都有听到
但他是直接说 根本没办法录音
我也有密那位老师 问他事情到底如何
结果他的态度很差 否认自己没说
也没有提到智障两个字
但他密我朋友的时候却一直要我朋友确认
他要当我的证人的话要想清楚
说什麽骂别人智障跟指名道姓智障到去假辅
差很多什麽的 根本不一样...
然後还说什麽要准备针对我朋友什麽的
问题:
请问这样我可以提告吗?
当场来不及录音 可是已经有很多人听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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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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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8.153.22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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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asper0202 (180.218.153.227 台湾), 08/24/2019 11:57:32
1F:→ JustSad: 很忧郁去看医生或休息,不是上批踢踢,只会加重病情。 08/24 13:25
2F:推 donlitrain: 公然侮辱真的该废掉 08/24 13:48
3F:→ v3su: 他的“你那些智障同学”,为何会觉得自己有在里面? 08/24 14:00
4F:→ v3su: 如果不起诉,真的就法院认证 08/24 14:01
5F:推 MELOEX: 不起诉为什麽法院认证? 法官没参与到还要背锅 08/24 15:20
6F:→ JustSad: 因为不起诉=一事不二罚=如果同人说同一个词告不成 08/24 15:29
7F:→ JustSad: 不告,还有被告的可能,提告不起诉=法院认证啊。 08/24 15:30
8F:→ JustSad: 简单说,如果我说妈宝都该回妈妈怀里哭,有人跳出来 08/24 15:31
9F:→ JustSad: 这不叫我公然侮辱他,是他自己跳出来对号入座。 08/24 15:31
10F:→ JustSad: 有录音时,都未必能当呈堂证供,且尚能狡辩脱罪。 08/24 15:32
11F:→ JustSad: 没录音,人证佐证时的证词也未必就能一致。 08/24 15:33
12F:→ JustSad: 「好像是有说……」「可能只是玩笑」 08/24 15:34
13F:→ JustSad: 总而言之,要定罪起诉的证据不足,只会被认证。 08/24 15:34
我不是自己对号入座 他是直接讲到我的名字说我是那位去假日辅导的智障同学
14F:→ MELOEX: 我是问 起诉不起诉 跟法院什麽关系 08/24 15:48
15F:→ MELOEX: “法院” 08/24 15:48
16F:→ JustSad: 法院不起诉=认证此举无罪=法院认证,有疑问吗? 08/24 16:03
17F:→ taoist9999: 起不起诉是检察官的职权,原则上不搞到交付审判的话, 08/24 16:28
18F:→ taoist9999: 是跟法院无关的。 08/24 16:28
19F:→ MELOEX: 终於有明理人出现 08/24 16:35
20F:→ MELOEX: 不要再院检不分了…… 08/24 16:36
21F:→ donlitrain: 检院不分还长篇大论.... 08/24 17:00
22F:推 mercury1011: 判决无罪才是法院认证 08/24 17:37
23F:→ JustSad: 对齁,感谢赐教。 08/24 22:22
※ 编辑: Kasper0202 (180.218.153.227 台湾), 08/24/2019 23:41:19
24F:→ Kasper0202: 我说的不够清楚 08/24 23:42
25F:→ Kasper0202: 那个老师当时说 08/24 23:42
26F:→ Kasper0202: 他的学生去假辅可以遇到他的智障同学 然後他讲到我的 08/24 23:42
27F:→ Kasper0202: 名字 08/24 23:42
28F:→ Kasper0202: 说我是那位去假辅的智障同学 08/24 23:42
29F:→ justicesword: 可以告,你能找到愿意作证的更好 08/25 10:01
30F:→ Hermess: 觉得自己被侮辱就告。但是证据不足的状况下起诉机率不高 08/25 10:29
31F:→ Hermess: 。如果该名老师答覆是你们两位同学因被惩处假日爱校心怀 08/25 10:29
32F:→ Hermess: 怨怼。而串谋污蔑他。你要如何回应? 08/25 10:29
33F:→ Hermess: 建议还是有书面纪录再提告。比如该老师与你同学之间的ˇ 08/25 10:30
34F:→ Hermess: 对谈纪录等。 08/25 10:30
35F:推 v3su: 对不起,是我打错,真的深感抱歉Q Q 08/26 08:05
36F:→ v3su: 谢谢JustSad ,也谢谢大家:)) 08/26 08:05
37F:推 JustSad: 回原po楼主:不是我觉得你该吞受辱,而是你证据不足。 08/26 10:23
38F:→ JustSad: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08/26 10:23
39F:→ JustSad: 这不像伤害罪有验伤单就能提告(成),公然侮辱不同。 08/26 10:25
40F:→ JustSad: 如果他是众目睽睽下指着你骂,没录影录音也未必不可告。 08/26 10:26
41F:→ JustSad: 你不在现场+没有录影录音,如何证明当时发生什麽事? 08/26 10:27
42F:→ JustSad: 你、证人、被告,三个人都只是「一面之词」时。 08/26 10:27
43F:→ JustSad: 采证有利於被告的证据+无罪推定原则=不起诉机率很高。 08/26 10:29
44F:→ JustSad: 回v3su与MELOEX:我们确实容易院检不分搞错…… 08/26 10:30
45F:→ JustSad: 检察官不会起诉的案子,自己坚持去法院提告,有差? 08/26 10:31
46F:→ JustSad: 但的确不能算(叫)法院认证,应该正名地检署认证。 08/26 10:32
47F:推 JustSad: 回原po楼主:你如果愿意放长线钓大鱼…… 08/26 10:39
48F:→ JustSad: 前提是这名班导是存心不良,喜欢落井下石的小人。 08/26 10:41
49F:→ JustSad: 不必蒐证、提告,应该半年左右该老师就能收到不起诉。 08/26 10:42
50F:→ JustSad: 他会以为法院认证了,再与你狭路相逢或其他场合…… 08/26 10:43
51F:→ JustSad: 但你随身要携带录音笔,也要在他们班埋好暗桩录音。 08/26 10:44
52F:→ JustSad: 录音的部分,私下两人对谈偷录无效,公开场合侧录可以。 08/26 10:46
53F:→ danny1996: 不起诉就只是罪证不足而已,哪有什麽认不认证 08/26 19:20
54F:→ danny1996: 不起诉只是罪证不足,不当然导出没触犯刑法 08/26 19:22
55F:→ danny1996: 原po真的需要证据的话,当面找老师套话录音,想办法让 08/26 19:23
56F:→ danny1996: 他解释(解释就是承认有骂了),或至少不否认有骂 08/26 19:24
57F:→ taoist9999: 这种小案件觉得非要告到底的话,就找律师谘询或自诉。 08/2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