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tSleep (dont Sl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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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汽车车位停机车
时间Tue Aug 13 01:05:02 2019
事实经过:是这样的 小弟家里的大楼
地下室有汽车停车位,有独立产权的,
不过长辈们,後来不想出租,就一直呈现空的状态
车位99%的时间都是空的,偶尔有亲戚来的时候会停一下
基本上就几个小时之後就走了,也不会过夜
我就拿来停放我的机车,就一台,完全停在车格内
最近就被管委会靠腰,说社区规定里面不准停机车
要我另外租机车位。
我是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因为我完全没影响到其他人
而且通常我亲戚来的时候,我的机车也不在地下室,骑去上班了
一个停车位大部分时间都空的 我却不能用
问题:
为此我上网google了不少案例
也上营建署网站查了一下法规
一、於维护、修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行使其权利时,不得妨害其他住户之安宁、
安全及卫生。
很明显我完全没影响到其他人 完全停在车格内
然後另一条
第十五条 住户应依使用执照所载用途及规约使用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不得擅自变
更。
住户违反前项规定,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应予制止,经制止而不遵从者,报请直辖市
、县(市)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其回复原状。
请问一下使用执照是甚麽意思? 这部分小弟没有找到相关的资料
可能查得不够多 还希望有大大能提点一下
所谓的规约的部分是指社区规约吗?
想了解一下 这部分 我个人理解 是否正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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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6.30.1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65629504.A.545.html
1F:推 Yyyyyy: 你的车位是有独立权状? 还是建商发的使用权利证书? 08/13 01:20
谢谢提醒,我去确认这个部分
※ 编辑: dontSleep (27.246.30.18 台湾), 08/13/2019 01:28:39
2F:推 Hermess: 规约是社区规约没错。看你们社区有没有开会明文规定。 08/13 02:35
3F:推 Hermess: 有的话。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住户得遵守。 08/13 02:37
4F:→ justicesword: 使用执照就是地下室属於防空避难空间,除了依法规 08/13 06:18
5F:→ justicesword: 划设的停车位可以停车外,一律不允许其他用途。 08/13 06:18
6F:→ justicesword: 然後停车位能不能停机车,基本上看有没有区分所有权 08/13 06:19
7F:→ justicesword: 人会议通过的规约 08/13 06:19
8F:推 wieter: 不用理管委会,基本上除非是堆放杂物,否则停车格要停什 08/13 10:38
9F:→ wieter: 麽车是住户自由 08/13 10:38
10F:→ Hermess: 楼上认真吗?台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诉字第462号 08/13 11:07
11F:→ jacvky: 别乱教,要遵守区分所有人会议做的规定 08/13 11:08
12F:→ Hermess: 依据系争社区地下室之使用规划, 机车应停放於机车 08/13 11:09
13F:→ Hermess: 区,汽车应停放於法定车位或自设车位,纵系争会议未决议 08/13 11:09
14F:→ Hermess: 修改规约第2条第4项第2款,系争社区之住户仍不得违反系 08/13 11:09
15F:→ Hermess: 争合约书内所规定之地下停车场使用方式 。 08/13 11:09
16F:推 T28sc: 你觉得停机车没甚麽 下次他觉得停个拖车没甚麽 再下次他也 08/13 11:19
17F:→ T28sc: 堆个资源回收也没甚麽 社区衰败不远 08/13 11:20
18F:推 taoist9999: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里的规定,规约的效力是很大的。 08/13 13:02
19F:推 k1230588: 即使停车场是自有产权也要遵守协议吗? 08/13 13:04
20F:推 taoist9999: 楼上,是的! 08/13 13:05
21F:→ taoist9999: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5条第1项: 08/13 13:05
22F:→ taoist9999: 住户应依使用执照所载用途及规约使用专有部分、约定专 08/13 13:05
23F:→ taoist9999: 用部分,不得擅自变更。 08/13 13:06
24F:→ taoist9999: 依上述法文,即使是专有部分或是共有部分约定专用,通 08/13 13:07
25F:→ taoist9999: 通受到规约拘束。 08/13 13:07
26F:→ taoist9999: 所以,无论你的停车位是有独立权状或是公共停车位约定 08/13 13:09
27F:→ taoist9999: 由某所有权人专用,通通都是要受到规约之拘束。 08/13 13:09
28F:推 OAzenO: 管委会确实是蛮大的没错 08/13 18:02
29F:→ MELOEX: 管委会很大 X 多数所有权人的决议很大 O 08/13 18:51
30F:推 sfking: |觉得什麽都住户自由的 自己去买地盖透天最自由 08/13 23:26
31F:→ sfking: 就连透天社区都要遵守区分所有人会议的明文规范了 08/13 23:27
32F:推 cd98: 那汽车位可放杂物,机车位不可放杂物的概念是如何形成? 08/14 04:41
33F:推 dtft003: 管委会超级大 08/14 08:12
34F:推 wieter: 汽车位停机车跟放杂物是不同的概念吧,判决上是有输有赢, 08/14 11:54
35F:→ wieter: 就看双方看谁的口才好能说服法官了。 08/14 11:54
36F:推 pk0943: 现在大部分见解都是采尊重私权自治,区权会决议通过纳入规 08/14 14:55
37F:→ pk0943: 约就有效力 08/14 14:56
38F:推 PowerPro: 车位大多是约定专有 不是你爱怎样就怎样 08/14 16:52
39F:→ PowerPro: 区权会订的规约说了算 (注意有无合法报备) 08/14 16:53
40F:→ JustSad: 不要被某楼误导,区所有权人大会合法表决的决议大过天。 08/23 09:19
41F:→ JustSad: 只是大部分管委会仍有便宜行事、未完整授权、因情置宜。 08/23 09:20
42F:→ JustSad: 讲白一点,只要你好好沟通,没白目作梗不会故意刁难你。 08/23 09:21
43F:→ JustSad: 但如果你态度恶劣或白目,管委会或住户觉得刺刺的就…… 08/23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