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llion (吉联)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无能力给付膳养费/扶养费
时间Fri Feb 8 15:05:04 2019
事实经过:
小弟的亲戚, 二十年前与老婆离婚时, 协议小孩跟随母亲,
他则需给付膳养费/扶养费, 至小孩大学毕业.
然而, 近年因亲戚的母亲年事已高,
多次进出加护病房及安宁病房, 而亲戚自己也近60岁了,
前阵子自己要做手术, 也要去借信用贷款才得以支付.
虽有稳定公家工作, 但种种生活及医疗看护等开支,
已使亲戚喘不过气来, 反观小孩的母亲, 为节省开支,
让小孩子去念军校, 不但免除种种生活费, 还有薪水可领.
问题:
想请问, 虽然当年协议膳养费/扶养费,
必须给付到小孩大学毕业, 然而小孩并非就读一般大学,
而是能免除各项开支, 甚至有薪水可以给母亲的军校,
这样亲戚仍然必须继续给付吗 ?
而亲戚自己的生活压力, 就已经大到需要贷款,
在拥有庞大合理生活开支, 明显没有能力支付原膳养费/扶养费,
是否仍必需按二十年前的协议, 支付同样金额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241.174.25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49609506.A.197.html
1F:推 taoist9999 : 民法第1121条: 02/08 17:12
2F:→ taoist9999 : 扶养之程度及方法,当事人得因情事之变更,请求变更 02/08 17:12
3F:→ taoist9999 : 之。 02/08 17:12
4F:→ a9301040 : 协商,不成看对方要不要起诉 02/09 00:24
5F:→ osks : 就暂时不付了,对方上法院请求就说因为经济状况严 02/28 02:08
6F:→ osks : 重变差 02/28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