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0220 (Jimmy Yan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前老板要告我\
时间Thu Jan 31 18:20:20 2019
事实经过:
本人目前已离职,接到前公司主管电话询问我:
有没有留着某客户11月的月报告?
我上班都用公司电脑,个人笔电备份或开会用,
关於公司的所有资料在离职前已全数备份至公司电脑,
因前主管说公司电脑找不到这份资料,
老板说我刑事毁损造成公司损失要提告。
问题:
1.老板这样能告我吗?
2.预告离职20天,这些时间转移资料兼交接,
完成离职後才找我要资料,请问我有责任吗?
3.前老板在公司群组(我已退出),指明我这样的行为有刑事责任,我能提告吗?
谢谢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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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m0220 (118.169.213.171), 01/31/2019 18:20:44
1F:→ a9301040 : 等他告 01/31 18:52
2F:推 hidog : 离职的时候会有交接清册 主张东西都还给公司 01/31 19:43
3F:→ hidog : 反诉应该无法 无诽谤故意 01/31 19:44
4F:推 KKyosuke : 叫他告 01/31 21:42
5F:→ Hermess : 等他告 02/01 00:55
6F:→ start9963 : 等他告阿 告人要自己举证且被告不证己罪 02/01 14:27
7F:→ km0220 : 谢谢各位回答! 02/03 00:05
8F:→ dfast : 正常交接应该都有检查档案吧 02/04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