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566 (中兴大学北川景子)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国外恐吓事件
时间Thu Jan 10 21:30:19 2019
事实经过:
我在菲律宾这里认识个菲律宾女性朋友,
他说有个他在台湾认识的男性朋友,来菲律宾找她玩
不知道是沟通问题还是怎麽回事,这个女生只是表示一般朋友
没有要跟这个男生做爱,
可是男方以为女生已经要当男女朋友了。
後来这个男生就有很生气,说回到台湾,不管说她雇主换到哪里,
一定要想办法强奸她。(用fb留言)
现在这个女生很害怕。
问题:
想请问一下,如果在国外发生这种恐吓的事情,
女方在台湾可以拿着国外的fb在台湾报案吗??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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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54.2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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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thralin : FB好像要三年以上重罪才会提供资料,另外案发地在 01/10 21:37
拿自己手机对话过去不行吗?
2F:→ mithralin : 国外台湾有无管辖权也是问题 01/10 21:37
※ 编辑: talk5566 (110.54.206.54), 01/10/2019 21:40:06
3F:推 Hermess : 她如果能明确知道是谁。可以在台湾向法院对男生提告 01/11 01:02
4F:→ Hermess : 。 01/11 01:02
5F:→ Hermess : 但是如果你是要藉此讨好女生。我是不建议惹一身腥 01/11 01:02
6F:→ Hermess : 还有。记得喝机油 01/11 01:06
7F:推 rock0807 : 恐吓危安罪,两年以下,在国外犯罪,中华民国刑法 01/11 02:25
8F:→ rock0807 : 属人主义 要三年的罪以上才能追诉 01/11 02:25
9F:→ sindyevil : 所以你是那个男性朋友吗? 01/11 13:41
10F:→ bearq258 : 但是FB网路可以视任何地点。 01/12 00:23
11F:→ bearq258 : 检察官查被告在台湾时间发文,即使贴文在国外主机FB 01/12 00:24
12F:→ bearq258 : 这就算是在台湾犯罪,当事者如果在台湾直接地检署 01/12 00:25
13F:→ bearq258 : 服务台说要提告诉案,FB截图印出来与联络电话之类 01/12 00:26
14F:→ bearq258 : 地检署与警局报案是可,差异就是笔录问题 01/12 00:28
15F:→ bearq258 : 提告诉状程序还是要经过警局做一次笔录录音录影 01/12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