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ddlefree (一剑十年)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公司监看员工email
时间Tue May 15 13:18:49 2018
事实经过:朋友最近因为要申请银行相关服务,所以将自己的相关资料,藉由自己公司的
email,寄给自己的外部信箱。朋友藉由手机收到该信件时,发现信中多了一个收件人,
是朋友的主管。之後经讯问後,才知道公司目前针对外寄的email,一律寄给该外寄员工
的主管。朋友的位阶很低,接触不到公司机密。同时又觉得被侵犯隐私权。朋友请教劳工
局,劳工局回覆非劳基法范围。
ps:
1.先前未有此一做法。
2.公司未曾公告。
3.顾庸契约中无此规范。
问题:诚如上述想请教,公司是否违法?能否报警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8.232.21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26361532.A.CD5.html
1F:推 hidog : 公司信箱 无法主张隐私权05/15 13:20
2F:→ flyiii : 放心啦,很快就会有充分隐私的05/15 13:32
感谢楼上回覆,但来这是为追求正确的法律关念,而非心得感想
※ 编辑: riddlefree (39.10.36.202), 05/15/2018 14:24:03
3F:→ iscu : 之前就有人用公司email寄私人信件被炒得..05/15 15:59
4F:→ furio : 是用公司的email address 寄出的吗?05/15 18:21
是的,因为从判决(台北地方法院91劳139,100年劳121),应该是公司违法,但个人无
法肯定,所以来此一问
※ 编辑: riddlefree (39.10.36.202), 05/15/2018 18:48:29
5F:→ a9301040 : 你可以试试,後果自负05/15 20:34
6F:→ a9301040 : 没人试试就不会知道法院怎认事用法05/15 20:35
7F:→ yesohya : 我是老板就 公器私用 不给年终让你自己走人 XD05/15 22:03
8F:推 hidog : 你要用那两个判例前 先去看一下雇佣契约吧05/15 22:18
9F:→ BabyRismy : 所以雇佣契约有说可以这样用公司的email吗05/15 23:14
10F:→ sindyevil : 公司有备份和保密的必要,而员工这块隐私权和员工要05/16 07:53
11F:→ sindyevil : 背负的忠诚义务权衡後谁会赢呢?05/16 07:53
12F:→ nano5421 : 看来半导体业的老板要被告一轮了05/16 08:12
内文已写的很清楚,雇佣契约无此一条(朋友是2014被雇佣),另外忠诚义务为何能跟宪
法赋予的秘密通讯自由做比较?更何况内文所提,是为申请银行服务,例如薪资条(无纸
本),不从公司寄,那要从何而来?无法理解为何歪成这样?我推荐朋友走的是通保法。
如果没有更确切的回文,就这样不再回覆了。另外朋友确定要自行离职,所以只有告不告
的问题。
※ 编辑: riddlefree (39.10.36.202), 05/16/2018 14:40:34
※ 编辑: riddlefree (39.10.36.202), 05/16/2018 14:44:18
13F:推 hidog : 想告就告阿 说真的版友给的建议只是参考而已 05/16 14:44
14F:推 hidog : 91, 100都是很久以前的判决了 注意一下法令有没有修 05/16 14:47
15F:→ sindyevil : 确认用公司名下的邮箱发信有隐私权可以期待? 05/16 16:57
16F:→ me410 : 公司用侵占告你朋友呢?因为公司邮箱是属於公司资产. 05/28 16:27
17F:→ me410 : 处理个人事务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况且不是个人资 05/28 16:27
18F:→ me410 : 产从何谈起秘密通信自由? 05/28 16:28
19F:→ me410 : 还有你要走通保法?你真的有看法规内文?那是给司法机 05/28 16:44
20F:→ me410 : 关等用的,要走也是个资法吧. 05/28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