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auji (汤汤汤)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与邻居有争执,被邻居骂白痴
时间Fri Apr 27 15:31:19 2018
事实经过:
大大们好,小弟最近被邻居抗议太早起来跟女友正常音量聊天(绝不是大声喧哗那种),
约是早上七八点讲话,因为隔音太差,被要求放低音量,因为吵到他们睡觉,我回说这
是隔音太差,你应该要找房东反应吧,对方态度强硬我也懒得回,最後他就说他一定会找
房东反应,然後骂一声:「白痴!」
我说:「你再说一次。」
这次是更大声怒骂:「白痴!!」
当下没录音,而争吵地点是在公寓上的走廊上,其他住户也可以走动的地方,算是蛮公共
的区域。
他骂白痴的音量在房内的女友也有听到(约距离他骂我的地方8~10公尺),女友表示很大
声。
问题:
想问这样有公然侮辱的机会吗?想说证人是我女友,但听朋友说这样算熟人机率有点低。
在场人:我,我女友,邻居先生,邻居太太
假如有类似的案例,不管是有成功或是失败,都非常感谢各个版友的分享。
非常感谢看完的各位!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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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 没录音就不要浪费力气了 04/27 15:38
感谢大大的建议~下次当下一定会录好录满
2F:推 yvonne10126 : 告啊,有证人干嘛不告 04/28 00:11
大大您好,因为小弟我是个功利主义人,很在意cp值,我会先收集法律专业以及看类
似案例告成的机率,机率大,期望值高,那就告一下,机率不高就有点懒了,工作後
觉得时间=金钱,所以才来版上请问各位大大,收集样本数,也很感谢您的回答~
3F:推 iscu : 你这算是台湾人吗? 我觉得台湾人应该是人争一口气 04/28 12:37
4F:→ iscu : 佛争一柱香 你这样随意放过 真的可以这样自称吗? 04/28 12:37
5F:→ iscu : 这种事你不去行动 就不会有机会 而且提 很多时候 04/28 12:40
6F:→ iscu : 不用等法官判赔 对方就会先行和解 可能是怕输 更 04/28 12:40
7F:→ iscu : 多的是嫌麻烦 04/28 12:40
大大您好,这应该是我对名词有歧异,造成误会抱歉,我改成我是功利主义人,没钱拿的
事情不太想作的,我也不是不告,是要多收集资料来分析,再决定告不告。最後也很感谢
大大您的回应,感谢!
※ 编辑: shiauji (36.228.78.82), 04/28/2018 1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