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36 (南)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民事诉讼开庭"以原就被"有例外吗?
时间Thu Mar 29 16:37:11 2018
事实经过:
朋友老爸年轻时都不顾家里
在外所赚的钱多是消耗在酒店上或是养小三,甚少做为家用。
朋友长大过程甚至有嚣张小三打电话来家里闹事
好不容易靠着母亲扶养长大成人了,许久不见的老爸送来一份礼物:「给付扶养费声请状」
要求朋友每月给付扶养费18000元
朋友很生气,觉得小时候不养孩子就算了,还让母亲很委屈
所以决心就算花钱找律师打官司也不把钱给他
问题:
他老爸在基隆,但我朋友在台南
调解应该会失败,如果他老爸之後走民事诉讼,会是在基隆开庭吗?
我知道民事是以原就被
但又有人说这种扶养的例子是要到被扶养人的所在地?
可是我Google不到相关法条
请问有人有相关经验可以解惑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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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Wck : 家事事件法 03/29 16:46
2F:→ nan36 : 在家事法搜寻关键字都没有提到耶 03/29 18:43
3F:→ hiimjack : 125条 03/29 19:05
4F:→ nan36 : 看到了~感谢 之前用审理/出庭/开庭/居住都没找到QQ 03/29 19:33
5F:→ yesohya : 因为要用 管辖 = = 03/29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