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man127 (自私狗)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离职预告的疑问
时间Sun Feb 18 13:54:26 2018
公司到职时有签下同意书
其中有包含规定是
1. 到职3个月以内要离职,需要提前1星期告知
2. 到职3个月以上要离职,需要提前1个月告知
後来得知与劳基法规定不合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若不遵守规定则以旷职扣薪资处理
想请问这种同意书抵触劳基法的
在(工作未满3年)离职时该如何主张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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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sns17 : 直接拿存证信函给他,声明依法工作到什麽时候,请 02/18 14:48
2F:→ spsns17 : 他不得以公司内部条款对你有任何不利之处分,然後 02/18 14:48
3F:→ spsns17 : 时间到了就不要去。 02/18 14:48
4F:推 wwfman : 若事业单位订定离职预告天数高於劳基法规定之其真 02/18 14:52
5F:→ wwfman : 意仅在保障资方利益,即属无效,劳方预告责任可依 02/18 14:52
6F:→ wwfman : 法为准 02/18 14:52
7F:推 wwfman : 若雇主执行未依公司规定剩余天数旷职扣薪,期间还 02/18 15:04
8F:→ wwfman : 需视为契约存续期间,按规定持续加保,公司到时候 02/18 15:04
9F:→ wwfman : 会发现自己的罚则是很矛盾的 02/18 15:04
10F:推 wwfman : 惟实务上事业单位经常不按照劳基法规定胡乱扣薪, 02/18 15:39
11F:→ wwfman : 虽可依法求偿,但劳民伤财,建议直接跟事业单位说 02/18 15:39
12F:→ wwfman : 明法源依据,所以劳方依规定行使权益希望予以准用 02/18 15:39
13F:推 tonybbbb : 看是劳基法大 还是公司大... 02/18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