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o (天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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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都更 房屋未办过户问题
时间Tue Dec 26 23:14:05 2017
事实经过:
位於中山北路巷内,
之前这栋大楼的建商房子没盖完跑路,所以30年前买卖房子契约後有的有缴清有的
没缴清,但是最後好像有去谈,所以买卖的这些屋主只有缴房屋税也住了好几年,
(部分原地主有缴地价税。)
最近有一家圣xx建商要做都更,把一些地主贱价收购,然後开了两次协调会,今天
又收到一封12/29星期五晚上要开最後一次协调会,内容说这是最後一次机会,不然
将依照
刑法320窃占罪/民法767要求所有物返还及拆屋还地/民法179不当得利返还请求
强制执行。
另一个问题是
我的买卖契约是由亲戚转让(抵债)得到的,然後我爷爷过世前私下迁让渡书给我的。
所以是我的名字。
然而房屋税单却是我婶婶的名字。(可能因为当初我婶婶陪同我爷爷去开住户会议登记的)
所以房屋税单及买卖契约影本名字不合。
因没有金钱转移证据,故房屋税单名字无法变更...
问题:
所以就只能任由建商拆屋流落街头了吗...ㄒㄒ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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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dey40 : 房屋税籍只是用来课税用的,不能证明房子是谁的 12/27 00:38
2F:→ adey40 : 你如果上法院拿得出证据说服法官这间房子你们家的 12/27 00:38
3F:→ adey40 : 比较重要 12/27 00:38
4F:→ wallachia : 没缴地价税? 代表地不是你的,建商能购地後依法处 12/27 10:11
5F:→ wallachia : 理要住户拆屋还地。 12/27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