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880317 (sindazzz)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诈欺物品领回与赔偿
时间Mon Dec 11 18:30:48 2017
事实经过:
在fb社团上跟别人贴换手机
手机跟钱都过去了就失去联络
前几天被通知手机找回
而且人也抓到了
问题:
警察通知我的时候说东西在台南
要我下去一趟 顺便做笔录
是在哪里找到就要过去吗?
我以为都会在桃园解决跟领回(小弟人在桃园
那这样到时候开庭什麽的也都要跑到台南吗?
另外我这样能跟他求偿车费或精神损失之类的吗?
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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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ckaya : 你跟他和解,拿回你觉得应该拿回的钱,後续你不用去12/11 20:25
2F:→ packaya : 开庭12/11 20:25
3F:→ yesohya : 你可以先不去等被用证人传时再顺路去拿12/11 20:38
4F:→ h880317 : 喔喔 原来 哪东西只能在台南领回跟做笔录了吗?12/11 20:46
5F:推 yesohya : 依法 他不用赔你(觉得)的其他损失和精神赔偿12/11 21:33
感谢大大的回答 比较怕是会被缓起诉
※ 编辑: h880317 (115.82.211.129), 12/11/2017 23:47:27
6F:→ yesohya : 在台湾没和解 难~~~ XD 12/1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