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e217132 (DashOn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过失伤害
时间Mon Dec 4 21:14:11 2017
一、车祸发生日期:106/09/28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皆有受伤,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现场无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有强制险,对方无照
五、事实经过:
我方机车行驶时速约四十,号志为闪黄灯。
对方机车行驶车速过快,号志为闪红灯,也没煞车。
在十字路口碰撞後我方车原地倒下,对方车撞到後继续行进撞上电线杆停下。
六、问题:
11/15提告对方过失伤害
11/29去警局做笔录
做完笔录警察说之後会通知对方来做笔录,但如果对方也有要提告过失伤害我还要再去做
一次笔录。
这样流程是正确的吗?觉得有点奇怪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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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ue217132 (117.19.4.100), 12/04/2017 21:15:05
1F:推 justicesword: 两个案件 12/04 21:36
2F:→ yue217132 : 是说算两起提告案件,所以才要做两次笔录? 12/04 22:03
3F:→ samnpc : 正常流程 12/05 13:06
4F:→ dc47dc : 对方车速过快? 12/05 19:56
5F:→ yue217132 : 感觉有超过40 12/05 22:08
6F:→ justicesword: 除非你当下有用测速照相机,不然不用谈超速 12/06 00:30
7F:→ yue217132 : 了解,谢谢大家 12/07 16:40
8F:推 jackyc38x : 正确 这是两个案子 虽然是同一起车祸 12/08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