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339 (Ezio)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管理委员会,求偿
时间Wed Aug 16 19:30:14 2017
事实经过:
我家有一公寓套房久未使用
多年来并无看到管理委员会有公告财务报表
也无清理公有管路之事实或单据
2016年底本屋发生阻塞事件,当下跟管委会反映
管委会表示淹水是你家管路阻塞
与公有管路无关
当下也只能请业者处理(自行花费)
今年卖出房屋
半年内又发生淹水事件
现任任屋主主张瑕疵保固
所以我家也出面处理
负担本次维修款项
问题:本次事件因由公有管线阻塞有影片(水电、包通师傅都这样说)
写存证信函遭到管委会以:你以非本大楼住户,无权干涉
但民法共同厉害关系,我家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因为管委会并无疏通管路,导致淹水
现任屋主才会找前任屋主(我家)
导致我家须赔偿金额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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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可,以侵权发生时你是否为所有权人判断 08/16 20:34
2F:→ iscu: 存证信函本来就可以无视 等你告了对方才会有动作 08/16 22:46
3F:→ Ryan908: 如何证明堵塞时间?现又非区权人,觉得胜算不高 08/16 23:56
4F:→ spsns17: 已 08/19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