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ax (马桶有坨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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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预立遗嘱之遗产分配问题
时间Tue Jul 25 04:14:06 2017
事实经过:
父母健在育有3子女(本人为其一) 本人已婚无小孩
近期在预立遗嘱(如我在父母之前先走),
因名下资产部分为父亲所赠与,因此窃以为此部分非配偶所应得,
同时此部分资产非我目前所能动用或移转
因此希望死後能尽可能转移回父母或兄弟姊妹身上,减少配偶所得遗产,
配偶现在口头都说不会要,但届时...谁知道呢,
请教该如何拟定为佳。
问题:
1.如未与配偶做财产分配,是否婚後本人所有资产皆为配偶所能分配之遗产?
还是婚後所得的资产方为配偶所能分配之遗产?婚前资产可由本人任意指定分配
ex:婚前资产600万 婚後~死前另增加400万 配偶可分配基数为1000万 还是400万?
2.请问预立遗嘱中是否用以下AB两段话任其一即可,或是有更好指定法?
A.本人名下所有资产,如所有银行帐户余额尽数由父母亲均分;
配偶依法定特留分之分配处理之。
假设银行有1000万(暂不考虑遗产税)
其中配偶可分得250万、父母亲均分750万?
还是配偶分得250万、父母亲均分500万、250万被政府吃掉
B.本人名下所有资产,如所有银行帐户余额尽数由兄弟姐妹均分;
配偶依法定特留分之分配处理之。
假设银行有1000万(暂不考虑遗产税)
其中配偶分得250万、兄弟姊妹均分750万?
还是配偶分得250万、兄弟姊妹均分500万、250万被政府吃掉
1.也就是说不管如何预立分配,配偶最少都可以获得250万?
2.而特留分是需要继承人主动提出?
3.或是有其他遗嘱指定可以让配偶获得较少遗产?
目前想到另一个方法为先请配偶签订抛弃继承声明书,但有实务上的难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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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max (59.127.194.231), 07/25/2017 04:17:06
※ 编辑: mmax (59.127.194.231), 07/25/2017 04:50:35
1F:→ Firenzea: 好奇你们是没有打算生小孩吗? 07/25 11:54
是的,我没打算生小孩
2F:→ taoist9999: 建议找专业人士谘询,遗嘱记得最好公认证。 07/25 12:23
3F:→ a9301040: 找律师写,然後去公证遗嘱 07/25 12:55
那如果我遗嘱说要全数捐出公益呢?配偶是否依然有权利申请1/2应继分?
※ 编辑: mmax (59.127.194.231), 07/25/2017 17:34:15
4F:推 taoist9999: 特留分的精神就是法律保障继承人最少的应继分。 07/25 19:47
5F:→ taoist9999: 不懂就去向专业人士谘询,不然就去读林秀雄的继承法 07/25 19:48
6F:→ taoist9999: 教科书。 07/25 19:48
感谢指教,我再去找这本书看看
7F:→ BabyRismy: 恕小的直言 这比较像感情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07/25 19:50
虽为自由恋爱,但因为结婚时间不长,又是异国婚姻而配偶目前在台亦有稳定工作,
同时本人对於长辈这部分的赠与始终不认为是本人应得的,但推托不了长辈心意,因此觉得
应该回归长辈所有或转为其他手足均分
8F:推 taoist9999: 实务见解认为违反特留分之遗嘱仍然有效,只是特留分被 07/25 19:50
9F:→ taoist9999: 侵害之继承人得行使扣减权。 07/25 19:50
10F:→ taoist9999: 都不想给对方,生前就赶快赠与。 07/25 19:52
因存摺印章皆不在本人身上,如要变更印监则长辈就会事先知情,看来要再想其他对策了
※ 编辑: mmax (59.127.194.231), 07/26/2017 00:18:23
11F:推 cka: 其实你们直接办离婚最快 07/13 23:36
12F:推 cka: 如果你有想清楚 不生小孩又一堆爸妈给的财产 一开始就别登记 07/13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