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TL (TTTL)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肇事者避而不见
时间Wed Jul 12 17:21:35 2017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7/07/0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当下,没有人员受伤,我方是计程车,车上有客人,已联络同事协助再送至目的地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没笔录,只有三联单,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只有强制险,双方都没其他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7/4当天下午,我方在排队下匝道时被撞,我方车速为0,对方直接撞上,
结论是双方都只有强制险
当下有报警,事後有三联单,但是因为对方告知警察,会负责并且有保险,
所以警察做简单处理,
没有做笔录
由於我方是计程车,是营业车的部分,所以在7/5的时候有告知对方尽快处理,
并且尽快联络保险,以利後续维修
7/5早上,肇事者(女性)
LINE告知保险端还在处理文件,所以
晚点才会联络,
并且要我方先去报价,因为有可能是他们要自己负担
7/5中午,对方先生来电告知,保险员晚点会打电话,并且告知我方说,
维修车子的部分有折旧的问题,所以不会全赔偿
7/6早上,来电声称是对方保险员,告知无法负担此次赔偿,因为
对方没有保第三责任险
问题就回到肇事者
7/6中午联络对方,对方仅告知现在正在处理,并说下午会回电,
当天并无回电话
7/7早上,肇事者LINE告知,
他出差出国了,後续由她先生处理,然後就再也无回覆
7/7中午,去电肇事者先生,希望尽快处理,维修部分请他们尽快,要指定车厂或者
什麽都可以,只要维修恢复原状即可,对方先生一样告知中午再来电,
然後就不回覆
7/10早上,打给对方已呈现不接电话状态,肇事者与其先生都不回覆
7/10中午,打电话给警察要求做笔录,警察回覆
无须作笔录,只要我们拿着三联单回
警局跟他们要对方资料即可,後续我们自行处理
7/11早中晚,都有打电话给对方,但是一样都不接电话
7/12今天,已去跟警察申请对方地址,准备提告
对方没有主动来电过,都是我方打电话过去,7/10中午之後就再也不接电话,
LINE也呈现不读不回状态
六、问题:
1.我方明天将去法院提告,只能提告民事吗? (查了一下应该是侵权)
民法第184条:「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於
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於他人者亦同。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於他人者,负
赔偿责任。但能证明其行为无过失者,不在此限。」此即所谓之侵权行为。而驾驶车
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坏他人之物或致人伤亡即构成「侵权行为」。
2.如果我在回复原状诉状里面提出之需求,这样我还可以先修车吗?
因为後车箱被撞到卡榫已坏,无法密合,警报器(未关门)一直作响,根本无法营业
此题已解:保险出现,车辆维修部分,已无担忧,剩下营业损失
3.如果驾驶在近几日发现腰部疼痛,可以就医後告他过失伤害吗?
因为发生事情当下,是没有任何外伤的!!
以上是家人发生的,目前全家头痛不已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1F:→ hiimjack: 1.对 2.先修好对方要怎麽把车回复原状? 07/12 17:42
2F:→ hiimjack: 3.很难 因为因果关系很难证明 07/12 17:42
2. 觉得倒楣,真的没有多余的钱自行修理,对方又避而不见
自行修理又拿不到全额 ( 你不撞我说实在我没必要修理...)
3F:→ hiimjack: 虽然不算安慰…不过上法院也会算折旧的 07/13 12:44
恩恩,我知道,因为我们只想主张"回复原状" 这样拖下去,他也不会赔全部的营业损失
谢谢您的回覆,谢谢
4F:推 kja51: 营业损失你能举证的话也可以跟对方要 07/13 15:35
谢谢您的回覆,现在新型的计程车收费表,都是有做纪录的
一天,一个礼拜,一个月,半年,一年 所有的营业纪录,都在机器内
我们会佐证前一周的营收平均给对方,并附上证明
可能对方也有上网,也有发现这篇文章,所以终於有进展了
就在今天下午,有个声称是对方的保险员,说对方不断的打去公司闹,
所以公司又愿意负担此次理赔 (据称是:发生事情当天才保保险,所以才有争议)
但是只愿意理赔车辆维修的部分,其他都没有,我们真的不懂保险,也不懂他们
但是如果他们有在看的话,您们不接电话,是无法解决这次问题的
不单只有车损,还有其他部分
我们打给您们,不接的电话至少不下30通电话(约四天了,两个人的电话都有打)
请尽快来电连络後续,谢谢
※ 编辑: TTTL (60.250.126.211), 07/18/2017 11: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