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samiki (ambe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前雇主与我的恩怨情仇
时间Mon Jul 10 20:26:04 2017
事实经过:
(文长,手机排版请见谅)
小妹在今年6月底离职,
由於从到职、试用期过、年度考核到离职
都不曾与主管有过面谈,加上一些平日累积的不满
,我在7/6登入原公司的邮件系统网页版发信
给前雇主及前主管,为避免两位在我离职的原因大做文章(她们两位有这习惯)
我将副本寄送给前公司几位部门主管及同事,
给前雇主的信件内容如下:
Dear 总经理,
离开公司接近两周,有些想法想和您分享,
由於离职前从未有人找过我面谈,所以有些心里话无从说起。
一年多前我是抱着感恩的心来到这间公司,并且希望能够融入这个大家庭,
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我学习到了这个领域的说话方式、如何与工程师沟通,
也学到了像是国外出货需要用到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技能,
我相信在这间公司学到的东西可能无法从别的工作环境中获得,
能有这样的机会学习,我非常感恩,谢谢您以及其他同仁。
关於离职的理由,如同我前面所述,从来没有人找过我面谈,
且在我发离职信後,收到信的三位也都没有任何作为,这着实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平时请假都会受到各种"关心",甚至连带口罩也会关心我是不是感冒,
所以当我提出离职申请的隔天没有任何人理我的这件事,我至今仍感到匪夷所思。
直到我自己问我的主管Chris我需要和谁交接她才请我找经理拿离职单,
当时我想如果我没有问的话,三位主管是不是就不当一回事了呢?
还是因为总经理没有下指令其他两位就不敢或不能有任何动作呢?
我将这个部分理解为在贵公司不能有自己的想法,没有指令就没有动作,
这也是我想要离开的最大原因,我不想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
更不希望连关心同事或下属离职原因都不敢(或不愿)的机器人。
填写完离职单、发出交接事项的mail後,
直到我接到通知提早离开公司都没有人跟我交接我负责的业务工作,
更不用说是离职前的面谈。
这是一间公司员工离职的正常流程吗?我不认为一般公司的做法是这样。
在公司的表现如何,我想这个部份我不是主管,好与不好我无法下结论,
只是试用期三个月过了的时候没有人找我面谈或调薪,
到职一年多打了两次考核,我依旧一毛钱没有调薪,
如果是我表现不好我可以接受,但我认为面谈沟通是一份工作非常重要的部分,
但贵公司并没有重视这个部分,我将它理解为贵公司不重视员工的想法。
最後是关於员工旅游,在2/6主管会议当中总经理有提到不参加的人员
可获得五千元的补助,这个部份我有写在会议记录当中并发给诸位主管,
在该周的前後几周的会议纪录也有提到外籍员工无法参加此次员工旅游的部分,
且原订是端午连假出游,相信总经理还记得当初是想要秘密进行员工旅游的。
後来日期改为6/24出发且地点由冲绳改为大阪,我相信总经理也清楚记得
在日期一确定的时候我就提出因为我期末考而无法参加员工旅游一事,
且我的猫因为生病故没有动物旅馆愿意收留,虽然总经理仍然希望我参加,
并提出请我向老师申请提前考试或晚一天再到日本与大家会合等方式,
甚至说出类似或许到那时候我的猫可能就已经不在之类的话语,
但结论就是我无法参与,而且我至今也不法理解为什麽您能说出那些
类似或许到那时候我的猫可能就已经不在之类的、没有同理心的话。
所以後来我向经理询问关於五千元补助的事宜,
我的想法是毕竟我没有花公司近三万的旅费参加员工旅游。
经理(我想是经过您的指示)的回覆是说参加的员工有扣特休,
且当时总经理仅是以口头暂订五千元补助之事宜,并未发出公告。
但2/6主管会记记录中清楚载明此事,且原定不让外籍同仁参加,
请问贵公司若真要发公告又该如何发出公告呢?这点十分矛盾。
附档有我与杨经理於通讯软体中之对话,也有2017/2/6主管会议纪录,
请您参照。
当然我对於我回覆後没有得到下文也是感到疑惑,
愿不愿意发这笔钱当然是按照您的意愿,劳工局并没有规定,
只是您连提出一个让我信服的理由都不愿意,
这样的气度也算是让我再度肯定我离职的这个决定。
提到劳工局规定,让我想起年初错发年终奖金并向我追讨一事,
既然劳工局没有规定公司是否要发年终奖金、发多少等问题,
那是不是我可以不须缴回呢?
相信您收到此信依旧不会给我任何回覆,更别说是想要的答案,
但就公司追讨错发年终奖金的部分,由於我主动汇回公司,
也替贵公司省下一笔,详细内容请参照
https://www.yes123.com.tw/admin/aboutwork/ar
ticle.asp?w_id=7430
最後,人说疏不间亲,
所以我对於我看见贵公司内部的一些问题就不提出看法了,
如何用人、用何人都是依照您的心意,您开心就够了。
问题:
前雇主对於我使用前公司的邮件系统发信感到震怒,
并於今日在内部会议提出要对我提出告诉,如下图
http://i.imgur.com/qGBXSoV.jpg
除此之外也在会议中说出我精神有问题之类的言论
(我有前同事传给我的讯息截图,可以证明至少有三位听见)
请问就我使用前公司系统发信,除了发信我并未使用其他任何功能,此行为是否触法?
前雇主对我的不实指控及公开未审先判是否触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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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0713: 你侵入前公司系统已经先触犯法律了。 07/10 21:47
2F:→ BMOI: 离职员工 信箱没砍 网管有点…… 07/10 21:57
3F:→ BMOI: 还有 码乾净一点 都还看得出名字 …… 07/10 21:58
4F:→ a9301040: 输入帐号密码,甚至都不用输入按下登入就犯法了 07/10 23:19
5F:推 Rain: 偏爱很好听 07/10 23:32
6F:→ iscu: 并不是按下登入就犯法了...try帐密目前应该是无法可罚 07/11 04:02
7F:→ flyiii: 恭喜你! 准备上法院吧! 登入没犯法,还发信留证据 07/11 08:00
8F:推 hidog: 搜寻一下妨碍秘密,一个但书是"无故" 07/11 09:33
9F:→ hidog: 另外如果信箱是自己的,应该没有非法侵入问题 07/11 09:34
10F:→ hidog: 刑事上真的要告也没那麽容易,但是民事问题就难讲了 07/11 09:35
11F:→ BMOI: 离职了 主张信箱自己的 有问题吧? 07/11 12:28
12F:→ flyiii: 公司的信箱从来不是自己的 XD 07/11 12:58
13F:推 hidog: 我的意思是 自己的帐密XD 07/11 13:22
14F:→ a9301040: 公司信箱的帐密是公司的… 07/11 18:22
15F:→ gary0217: 公司信箱的帐秘是公司的资产无误 07/12 00:01
16F:→ Misako: 已经离职还去登入前公司的公司信箱,被告不意外 07/18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