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mindbefore (GeminiJenny)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注册某直销会员要求删个资
时间Wed Jul 5 01:12:00 2017
事实经过:
本来要帮朋友捧人场办了直销会员,因故想要中止。
申办与「暂停会员资格」仅隔两天时间。
因为该公司留有我:
存户封面、自己与配偶个资、信用卡资料、手机号码、E-mail
故要求删除所有资料,而因为捧场(且被朋有诓一定要消费)已消费过一次。
我提出个资法第三条请求删除,
对方提出第十一条但书执性业务需求不删除。
我再经由朋友建议提出个资法施行细则请求法院或主管机关背书,
然後对方又叫我看他们的政策声明(对方说有提交公平会)的某一条如下:
多层次传销事业应按月记载其在中华民国境内组织发展、商品或服务销售、
奖金发放及退货处理等状况,并将该资料备置於主要营业所供主管机关查核
。前项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停止多层次传销业务者,其资料之保存意同。
问题:
当真删不了我的个资吗(以上列有的那些个资)?
已经没有任何法条压的住这种直销?
还是个资法根本不是保障个人对在别人手上的个人资料的行使权?
我记得不是主法优於特别法之类的?
我不是法律相关人士,所以特来请求前辈与专业人士回答。
感谢再感谢 Orz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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