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m80164 (bearhuan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过失伤害追诉期
时间Fri Jun 2 22:20:24 2017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6/12/31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母亲:有受伤,已验伤。
对方:没受伤,不清楚是否有验伤,但对方载的小狗有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现场在警方到来之前我母亲车辆已经被移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母亲:强制险。
对方:强制险+第三责任险,已经连络过保险公司,已经碰面过一次商谈和解金额,
保险公司愿意理赔金额过低(只高於医疗费其他损失毫无理赔意愿)。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过程:我母亲於五甲二路上慢速直行,对方於文丰街(地上喷有"停"字样)骑出,
对方预想左转前往五甲二路上,我母亲於五甲二路与文丰街口黄色网线上被撞。
六、问题:
目前有疑问的部分是由於过失伤害提告时间所剩不少,且保险公司愿意理赔金额过低,
近期才第一次提出(乡、镇、市、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目前小弟的疑问是,
在於是否提出公所调解,刑事上的过失伤害提告日期是否会跟着延长?
例如2017/6/3申请调解,调解日为2017/6/15则刑事过失伤害则可延至2017/9/3前提告即可。
还是依然以发生日2016/12/31日於2017/6/31为提告中止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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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imjack: 不会延长 谈不拢就先告 反正过失伤害可以撤告 06/02 22:30
2F:→ justicesword: 不会延长,因为在调解不成立後,即视为在声请调解 06/02 22:40
3F:→ justicesword: 时已经提出告诉。 06/02 22:40
4F:→ justicesword: 简单的说,6/3号便是提起告诉之日 06/02 22:41
5F:→ zzm80164: 感谢两位的回答,另外想在请问jus大大,照您的意思当请 06/02 23:09
6F:→ zzm80164: 警员送至区公所调解那天起就算是提起诉讼日。不知道是否 06/02 23:09
7F:→ zzm80164: 正确,就可不必在前往警局提起过失伤害以及制作笔录。 06/02 23:09
8F:→ justicesword: 是,但是如果最後不成立也是必须进入侦查程序,也是 06/02 23:38
9F:→ justicesword: 要做笔录 06/03 00:05
10F:推 iscu: 申请调解跟提告不是两回事吗? 会自动帮提告? 06/03 11:12
11F:→ justicesword: 因为告诉乃论有时效性,所以怕调解费时以至於告诉权 06/03 16:43
12F:→ justicesword: 罹於时效,在调解不成立时,告诉人可以向调委会提出 06/03 16:43
13F:→ justicesword: 声请移送检察官,本案就视为於声请调解时已经告诉, 06/03 16:43
14F:→ justicesword: 就不会超过告诉期间。不然大家都不调解了。 06/03 16:44
15F:→ iscu: 你前後讲得不一置 会害原po以为已经完成手续了 06/03 19:47
16F:→ justicesword: 调解不成立通常就会问你送不送 06/03 19:57
17F:→ zzm80164: 再次感谢jus大的回答,也很感谢isc大的补充式提问,目前 06/03 23:43
18F:→ zzm80164: 已经了解并且也解答了我的疑问。再次感谢。 06/03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