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Bro (谁能抵抗巨乳的诱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网路公然侮辱及毁谤附带民事求偿
时间Sat Apr 29 13:15:36 2017
事实经过:
今日我於一篇网路新闻留言疑问事项,但被不理性网友留言骂:你是低能儿啊
而後我也截图,有事发网站,网址
也有他的fb帐号网址及案发时间
问题:
请问我把证据整理成word档後,用网路报案告的成吗?
有我需要额外注意的地方吗?
另外被骂的我本人帐号,其名字跟帐号内的资料都非我本人的资料,这样可以告吗?
对了 我目前在中部 但八月後在北部
加害人在南部
这样我网路报案用台北市的系统
是他会被传唤来北部吗?
(就是我现在我在台中用北市网路报案,可以让加害人来北部笔录和开庭吗?)
先谢谢大家回应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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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3.212.19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493442939.A.794.html
※ 编辑: WaterBro (111.83.212.198), 04/29/2017 13:39:01
1F:推 jaannddyy: 用假帐号被骂还要告人妨害名誉 04/29 13:46
2F:→ rock0807: 法律不保障个人感觉爽 只保障法益 您要先证明你的帐号怎 04/29 14:36
3F:→ rock0807: 麽连结到现实生活的你 04/29 14:36
4F:→ rock0807: 我今天用昵称三重刘德华在网路上留言被别人骂 请问是否 04/29 14:39
5F:→ rock0807: 只要是自称三重刘德华的都有权利提告? 04/29 14:39
7F:→ WaterBro: 请问依照D大说法 有可能吗? 04/29 16:12
8F:→ justicesword: 网路人格一直都有争议,实务见解分岐,就这样。 04/29 16:13
9F:→ justicesword: 不是承办检察官和承审法官,谁说都不算。 04/29 16:14
10F:→ justicesword: 我只能说可能性很低 04/29 16:14
11F:→ justicesword: 笔录也是在南部做就可以 04/29 16:15
12F:→ WaterBro: 了解 那我告了之後不起诉 我需要缴什麽费用吗? 04/29 16:41
13F:→ WaterBro: 二: 假如起诉了之後 中途撤告 有什麽费用吗? 三:假如 04/29 16:47
14F:→ WaterBro: 对方申请开庭想在南部,我考虑後撤告 这样有费用吗? 04/29 16:47
15F:→ WaterBro: 谢谢各位 感恩~ 04/29 16:48
16F:→ justicesword: 刑事诉讼没费用 04/29 17:17
17F:推 jaannddyy: fb使用者条款是有规定不能用假资料的,跟其他网路人格 04/29 22:29
18F:→ jaannddyy: 并不一样,有费用啊,只是不是你付,税金付,所以就是 04/29 22:31
19F:→ jaannddyy: 被你这种人搞到要除罪化 04/29 22:31
20F:→ jaannddyy: 像这种根本不是名誉受损,跑来排挤司法资源的人,真的 04/29 22:32
21F:→ jaannddyy: 很可恶 04/29 22:32
22F:→ WaterBro: 真不好意思 04/29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