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hsouan (kohsoua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国道堵车停等时遭後车撞
时间Wed Feb 8 06:41:26 2017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6年1月27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无人受伤 无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报警处理获得交通事故登机联单一张(我方当事人非车主)﹑无作笔录﹑我无行车纪录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皆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因为当事人是我哥,具他描述当时状况,我方有向警员表示受撞击时我方车为静止,有写
下来,不过我在登机联单上面没看到,我方车辆後保险杆下方加装的一片不明物(二手车
我买来时就有了),听车行叫它下巴,金属材质,遭撞断与车体部分分离,且原与车体接
触部分有大量刮痕。
本人昨日回国後电话联系对方求偿4~5000元(车行口头报价),对方认为价钱过高
故暂无共识。
六、问题:
如肇事责任全属对方或是多属对方,个人是不排斥上法院或调解委员会,想请问是否需当
事人出席?因为我本人跟对方都在台北比较方便(事故地点杨梅)。
责任归属判定问题:
1.如我方向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初步分析,有何效用?
2.向交通事件裁决所申请车祸监定费用可否向对方求偿?
如果各位有多余时间可否概略说明一下走法院或是调解委员会途径的流程或是其他建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50.73.14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486507288.A.8B0.html
1F:→ justicesword: 可以委任他人,但总归要有人去。 02/08 08:40
2F:→ justicesword: 初判表就保险用 02/08 08:40
3F:→ justicesword: 不能 02/08 08:41
4F:推 blackyw: 民事五千的小案,有本事你来告我,你成本更贵 02/08 10:35
5F:→ jimmy8069: 确实, 法院再算折旧後可能剩不到多少 02/0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