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Y064 (居歪林老师)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刑法306条
时间Fri Dec 23 22:02:22 2016
事实经过:
我家是住透天,当时和我伯伯一起盖的两栋透天厝盖在一起
所以外面和顶楼外面阳台是相通的
但是我伯伯因为他私人因素带人上来顶楼到顶楼阳台(顶楼阳台一半是我家的)
然後还跑到属於我家部分的顶楼阳台照相
监视器都有拍到他们走到属於我家部分的阳台
让我和我家人觉得隐私权没有被尊重
问题:
想请问一下这样有构成刑法306条要件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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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Y064 (1.165.198.94), 12/23/2016 2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