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mhilu (Blu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一年一聘离职问题
时间Sun Oct 30 16:05:29 2016
小弟朋友最近在离职上碰到问题,想跟版大们请教一下
事实经过:
现在的工作是一年一聘,合约上无提及违约金相关事项,月薪约25K。
工作未满三个月,口头告知想离职
表明最多可以等1~2个礼拜让公司找人及交接(已有找到新工作,新公司要求尽快报到)
老板表示至少要一个月,若提前走将会采取法律行动。
问题:
小弟查询了一下网路资讯有些结论不知是否有误:
劳基法无规定工作未满三个月须提前预告离职,但这是适用於非定期契约
若是定期契约,期满前,劳工不得任意离职,否则造成公司损害
该违约提前离职之劳工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一年一聘不知道是属於定期还是非定期契约?
若被归类於特定性工作,则可算定期契约,但又有查到有人说一年一聘算是非定期
由於该老板似乎态度强硬且语气威胁完全不沟通,也不了解想离职的原因
小弟原本建议礼拜一书面递交辞呈就直接走人
但发现朋友是一年一聘後还真的怕之後会有法律问题...
不知版友们有什麽好建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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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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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Xmhilu (220.132.30.10), 10/30/2016 16:06:57
1F:推 netfly: 看契约如何写,是否能证明遭受损害。 10/30 23:00
2F:→ netfly: 也就是说,雇主要有实际损失,或是契约明定才能要求损害 10/30 23:00
3F:→ netfly: 赔偿 10/30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