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aq1 (快乐的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租赁权经法院执行命令除去,如何申请异议
时间Sun Oct 23 10:41:34 2016
事实经过:
我一个朋友昨天来问我,租赁权经法院执行命令除去,如何申请异议?
或哪一种异议是无理由的?
问题:
第三人王XX主张其自101年x月x日起向债务人承租,每月租金60,000元,
并以第三人对债务人之债权抵扣租金,至债权900万元受清偿为止,
惟其租赁权源业经本院103年x月x日执行命令除去,如拍卖程序前无人异议,
或声明异议无理由经驳回确定则点交,否则不点交。
谢谢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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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rowl: 你可以找律师 旦 你成功的机会 几乎是零 因为你和债务人间 10/23 23:44
2F:→ rrowl: 的租约和第三人无关 第三人依法主张他的权利 合情合理 请自 10/23 23:46
3F:→ rrowl: 已另行向债务人去求偿那900万的债务<-找律师主要是作这动作 10/23 23:47
4F:→ weihsi: 建议找律师谘询 10/24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