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limit (我是寿险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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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火灾後装潢相关的纠纷问题请教
时间Sat Oct 1 02:26:24 2016
事实经过:
我们住在双并大厦,楼高七层,房子是外公盖的,我们住二楼,3楼是阿姨,1楼和7楼是
小舅,年初房子发生火灾,需要重新装潢,我们委请建筑师全程审核,经建管处核准後
开始施工。
期间小舅多次拿着我们放在他家的备用钥匙,未经告知迳自进入二楼查看,姨丈则从逃生
梯进去查看,然後提出一些"他认为对的"要求,但并没有相关的背景和专业,因为住宅
装修是私人的权利,所以母亲不想依他们的要求施工。
小舅带她女儿进入我家,当着我母亲的面拍了一堆施工现况的照片,之後和姨丈一起主张
施工让他们有安全疑虑,找了里长过来协调,我们因为不堪其扰,决定委请结构师出监估
报告,小舅就放话「结构报告要他看过,同意後才能施工,否则无限期停工!」,里长当
场说「你们就先停工几天,等结构报告出来再施工」。
同日,小舅向1999申诉,建管处即派员赴现场查看,并回覆申诉者(回覆内容不清楚,但
建管处也未要求停工),而後小舅不满回覆内容,而後到不想伤和气 ,已决定委托结构技
师公会出具结构报告,也依照报告建议补强,向建管处提供结构报告供结案後开始施工。
小舅一发现我家开始施工,就说要把结构报告给他看,且经由他同意了才能施工,找里长
,以所有住户都很担心安全为由,开会向大家报告结构技师的评估结果,找了建管处承办
人员、建筑师、议员(後来是办公室主任出席),经我方说明会依照结构师的补强建议施
工,依规定留存施工记录,也让他们翻阅结构报告,小舅要求出席住户一同去我家「查看
」,若有他们「认为」要补强的地方,都要补强,里长裁定照做。
我们有新砌的砖墙被要求拆除(结构报告并未提及且建筑师也认可没问题),因为有人曾
经阻止别楼住户砌砖墙,还要求出席位户表决砖墙是否拆除,小舅就主张我们曾经答应过
要拆,不能不拆!
经过他们巡礼一番,多了几处「觉得」要加强的部分,然後要求补强计画要全体住
户同意才行施工。
小舅和姨丈曾进入工地看过,但其他住户曾打电话给我母亲说
「他们说里面打得乱七八糟,房子都要倒了,怎样会弄成这样?」
问题:
Q1:小舅主张他家有我家的备用钥匙,所以他有权进去,
没有所谓非法擅入民宅的情形,这样对吗?
(这部分有录音他自己口述拿钥匙进入)
姨丈从逃生梯进入我家,有施工人员可以做证,但因为知道是我家亲戚,
所以没有强制驱离或报警,这样还有机会告他擅入民宅吗?
当初会在亲戚家互放钥匙主要是担心彼此忘记带钥匙,可以去拿以备不时之需。
Q2:请问未经我们允许,直接拍摄我家的照片,这样的要求是否违法?
还是当场没有制止,就推定我母亲默许?
我们依法向台北市政府申请施工,里长为协商要求我们停工,
请问里长有此权限吗?我们若不同意停工,是否违法?
Q3:请问里长为了让事情尽速解决,不理会我们的反对,要求我们配合小舅的要求,
这样有无侵犯我们的权利?
(带全体住户到我家去探视)
Q4:本大厦没有设立管委会,当天出席人员仅6人是区分所有权人(全栋14户)
开会表决决定我家的隔间墙应该拆除,这样的决议是否合法?
是否有效?如不拆除,是否违法?
当初还没闹翻时同意拆墙,现在出尔反尔,是否违法?
(当初同意的情况是如果建筑师说不妥就会拆,不过建筑师说没问题
且对整体的结构补强更好,因此後来打算保留)
Q5:住户只有一位参与公共工程的,但全部的人都没有执照的建筑师或专业人士,
里长开会决议我们要依照住户认为该补强的地方补强,请问这样是否侵害我的权利?
可否检举里长?
Q6:请问未涉及主结构的部分的补强计画要有需要经全体住户同意吗?
里长跟住户说"未来可以比照这次办理"请问这样的发言有效力吗?
如果本大厦成立管委会,决议「举凡施工期间,住户认为安全有疑虑,应立即停工,
申请结构报告,除依报告内容补强,还要住户进去看,觉得要补强的都要补强,
补强计画要全体住户同意後才能施工」,这样的住户条例是否有约束力?有没有妨害
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现况本大厦没有管委会,这样的决议是不是有效?
如何让它有效?
Q7:请问未经证实就四处散布房子要倒的传言,这样犯法吗?
我们合法申请、合法施工,却任由他人打着「安全疑虑」的旗帜,侵权、停工延後工期,
最近收到法院的传票列为被告,导致装潢延後了3-4个月,请问这期间遭受到的辱骂和金
钱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恳请协助,无限感激!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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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earq258: 里长没有什麽公权力。特别是针对私人财产而言 10/01 02:52
2F:→ bearq258: 金钱损失是你们自己处理失当,你自己听从他的指挥 10/01 02:53
3F:→ bearq258: 散布谣言这种事可以告。损害你们的利益与房屋价值 10/01 02:53
4F:→ bearq258: 台北市工务局可以请停工其实其他都不行 10/01 02:55
5F:→ bearq258: 因为他们不是主管机关。任何有妨碍你们施工利益可以告 10/01 02:56
6F:→ asmp: 台北市的主管机关是建管处,不是工务局 10/01 07:07
7F:→ wallachia: 不考虑换门锁? 除了被找来的公务人员,其他人都算私 10/01 08:41
8F:→ wallachia: 闯民宅,只要屋主不同意进来。 10/01 08:41
9F:→ sindyevil: 换锁先 然後限制非关系人出入 10/01 08:42
10F:→ sindyevil: 拿到,许可文件後开始施工 可以考虑让邻居等确认现况和 10/01 08:42
11F:→ sindyevil: 说明未来施工状况啦吧 至於日後是否让人参观自己决定( 10/01 08:42
12F:→ sindyevil: 搞定令堂先) 令堂太多默许了 不觉得吗? 10/01 08:42
13F:推 a9301040: 给他钥匙是有权进入,除非钥匙不法得来,但你可以换锁 10/01 12:35
14F:→ a9301040: 其他都是亲戚问题,非法律能解决,如楼上说,先搞定自己 10/01 12:36
15F:→ a9301040: 长辈吧 10/01 12:37
16F:→ a9301040: 安全部分,建筑师结构技师是唯一标准,只要他们出的, 10/01 12:39
17F:→ a9301040: 建管核准就可以,如有管委会决议也抵触法律无效,刑事告 10/01 12:39
18F:→ a9301040: 诉也不成立,但提告是人民的权利 10/01 12:40
19F:→ bearq258: 我写错主管机关了.. 楼主其实直接施工就好 10/01 16:00
20F:推 banana321: 换钥匙先 10/0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