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lyoyo (今年就上!!)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父母一方未尽照护责任致未成年人死亡
时间Wed Aug 31 17:51:34 2016
事实经过:甲乙夫妻长年不睦,甚至濒临离婚边缘,某日母亲乙带三岁小儿丙出游,不慎
溺毙。
问题:
A.父亲甲执意要告母亲乙过失致死并请求赔偿,想请问在离婚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
护教养义务应是共同行使及负担,甲告乙当事人地位适格吗,也就是甲告乙会不会也是告
自己。
B.假设本案另有一肇事方需负担赔偿责任,甲乙在未离婚前提下,该赔偿金额原则上是否
须由甲乙平均受领(无委托)。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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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ilungsheng: !这样也行? 08/31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