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edideas (需要灵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工作前14天不支薪?
时间Sun Jul 31 20:23:15 2016
事实经过:
前阵子在桌游店做假日打工
面试时老板说前14天上班算实习
所以只提供车马费不支薪
工作时间表定12:00-22:30
但老板说若客人进来的时间会让我们晚下班
我们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接这组客人
他说没有加班费但若愿意接会给奖金
实际做了以後发现
几乎天天都加班到凌晨一两点
真的很晚的时候老板会发每人200-300的“奖金”
而且虽然说可以选择不加班
但同事老板都不走尤其你又在“考核期”
实在很难开口说我要先回家
一个月後我决定离职
报到时就已经有给老板户头资料
但他迟迟没给薪水
过了一个月我跟他要钱他才跟我要户头
说我实习九天,交通费补助共1350
加上他个人提供的奖金合计2000
问题:
我用最低时薪算了至少该给我一万多
这部分我还没有算超过22:30的加班费
但他说落差很大要我去店里谈
之後乔不定时间我也觉得谈了也很可能拿不到钱
之前打1999谘询过他一定要付工资
而且没有让我打卡也是违法的
请问我该怎麽跟他沟通
或有什麽办法是能够有效处理这件事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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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12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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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ndyevil: 要先蒐证 出勤纪录要先备好 07/31 20:24
纪录只有他的mail提到我上班九天,然後有一些line群对话讲到时间
因为他们店里的员工都待不久,我不相信没人抗议过不支薪
很怕他是有计画的
※ 编辑: needideas (36.231.124.245), 07/31/2016 20:30:44
2F:推 KKyosuke: 劳工局欢迎你 07/31 20:32
3F:→ a9301040: 真的请洽劳工局,绝对拿得回来 07/31 21:09
4F:→ a9301040: 对方光吃罚单,都比付你薪资高 07/31 21:10
5F:→ lokazdszone: 即便试用期,劳工仍受劳基法保障。可能的问题:1.没 07/31 21:17
6F:→ lokazdszone: 给工资。2.超出法定工时。3.加班费未给。4.超出法定 07/31 21:18
7F:→ lokazdszone: 加班时数上限。5.未给资遣费。6.拖欠工资。 07/31 21:18
8F:推 wanlis: 劳工局检举吧 08/01 01:12
9F:→ depravity: 还有女性深夜上下班安全维护 违反的可多了 = = 08/01 08:35
10F:→ sindyevil: 去劳工局检举 这类雇主太白目了 08/01 16:13
11F:推 louis5265: 我记得很像有一种规定(不知道是不是我记错还是看错), 08/01 18:10
12F:→ louis5265: 实习期间不给薪可以,但是有个最重要的前提~ 08/01 18:11
13F:→ louis5265: 实习期间,实习生不可以有任何工作的动作出现 08/01 18:12
14F:→ louis5265: 换句话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只可以用"看"的 08/01 18:13
15F:→ louis5265: 如果实习期间雇主要求你做任何事,就要给钱了 08/01 18:13
16F:推 KKyosuke: 没有这种规定 08/01 18:49
17F:→ sindyevil: 你讲的那个是学生不是劳工,那个公司要承担的可多了 08/01 20:14
18F:→ KKyosuke: 学徒...? 那跟雇员差得多了 08/01 20:21
19F:→ sindyevil: 教育部有个实习生的鬼东西 只要是赚学分用 08/01 20:22
20F:→ sindyevil: 限在有分实习(学)生,分由无薪资和给予生活津贴或者无偿 08/01 20:25
21F:→ sindyevil: (拿学分)-归教育部,建教生-归教育部,技术生-劳基法-归 08/01 20:26
22F:→ sindyevil: 劳动部,学徒-工厂法-理论上是归经济部. 08/01 20:27
23F:推 KKyosuke: 建教合作之类的喔... 08/01 20:39
24F:→ sindyevil: 建教生还好,实习生那个设计和学习型助理有得拼 08/01 20:48
25F:→ wallachia: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 一样得给薪 08/02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