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ojian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得否预先抛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时间Mon Mar 12 14:58:37 2012
事实经过:
妻知晓夫有外遇,为了孩子不愿意离婚,此时夫要求妻签定一份契约写明:
将来离婚後,就夫名下之不动产A屋,妻不得请求分配
问题:
请问该契约是否有效?
晚进查询许多资料,只了解 在"离婚时"可以抛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只於"婚前契约"则不能以离婚为前提订立契约内容,否则违反公序良俗(民72)而无效
感谢各位前辈热心解答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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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84.197
1F:推 ChrisBear:可能会有违法72 03/12 15:51
拙见亦如是想,可惜没有法律或是判决上的依据
2F:→ mrschiu:既然不愿意离婚为何要签将来离婚後如何的契约?.. 03/12 22:25
3F:→ mrschiu:签下去可能就会被当作其实是愿意离婚只是钱没搞定.. 03/12 22:25
这可能就是您的臆测了,晚辈也不是很清楚,只单纯就法律层面作思考
4F:→ mrschiu:话说如果非离不可那就多拿点钱.. 签这种东西又没钱又没人 03/12 22:27
5F:→ mrschiu:可不是什麽善良风俗.. 03/12 22:27
不好意思不了解先进的意思
6F:推 roye147:婚姻存续中都可约定改成分别财产制了,应无违反善良风俗 03/13 00:46
7F:推 depravity:我倒觉得 这要看签运 XD 03/13 01:07
8F:→ phantomli:72范围可大可小,就婚前协议离婚赔偿约定无效之理论,就 03/13 08:51
9F:→ phantomli:论理上也可适用於此种情况,只是没有实务判决确认的话, 03/13 08:52
10F:→ phantomli:变数很大,不容易预测~另外说到本件情况,何必为勉强留 03/13 08:53
晚辈也是找不到实务上的支持
11F:→ phantomli:住婚姻,而签署此种具高度不确定性且不利的契约,妻子不 03/13 08:54
12F:→ phantomli:提离婚诉讼即可,最多逾期不能提,但也不会落到被要求签 03/13 08:56
13F:→ phantomli:这种契约,外遇之一方是没办法据此取得离婚请求权的。 03/13 08:58
当事人为什麽要签或者他有什麽考量就不是我能过问的了
只是希望能找出法律上的解答供其衡量取舍
感谢各位先进的帮忙!
※ 编辑: angelojian 来自: 125.232.83.124 (03/13 15:09)
14F:推 phantomli:如果是为其中一方考量事情,要尽量考量其最小风险'最大 03/13 16:43
15F:→ phantomli:利益,有时候纯粹法律上的意见,并非处理的最佳选择。尤 03/13 16:43
16F:→ phantomli:其是这种高度价值判断,难以预料後果的契约。供参~ 03/13 16:44
thx~
※ 编辑: angelojian 来自: 125.232.71.18 (03/14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