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MOTO (心平气和)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加盟诈欺问题
时间Fri Mar 9 22:38:49 2012
事实经过:
小弟於100年10月加盟时,加盟主告知向智慧财产局申请登录国家发明和新型
2项专利,以及登录国家商标权皆获得中华民国专利局登录通过!!也在无名
官网,FB粉丝团写上2个"专利码"让我们以为这个行业是独门事业,进而跟他
签约,划分区域保障,
问题:
1.事後查询,到今天为止,那2个专利码都不是专利字号,好像都是申请专利的案号
这样有构成诈欺吗?
2.刑法第339条第一项(普通诈欺罪)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号称专利的部份,算是诈术吗?
加盟金收了後他有提供营业器具跟广告物,上面都有印制"专利"2字
这个算"交付"吗?
3.如果将来真的专利申请过了,时间点在签约之後,还算诈欺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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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8.1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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