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nei (我想带幸福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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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资] 关於挂号信不见的责任(内是支票),求救
时间Thu Mar 8 13:31:10 2012
事实经过:
朋友的公司挂号信都是在社区内,
然後去签收後放回公司柜台抽屉就不管它了
结果一个月前的挂号信,现在店长说不见了
甚至里面是一张母公司的支票$18000
支票的收票人已写好是母公司名称
(1)所以应该是不是只要报遗失止付,然後请对方重开就好?
但目前母公司就是要店长和朋友签一份切结书
内容大概就是就是把薪水先压9000在公司
等支票的事情解决 公司在还他
他们公司说要签这份书的时候 店长也要签
但是他们店长打电话跟朋友说
他觉得这件事情没道理 所以他不会签
然後跟朋友说 他要不要签 就朋友自己决定
可是现在有趣的事情来了
(2)过几天那份文下来了
上面写
甲方是店长 乙方是朋友
他上面写的意思是要乙方把钱暂时压在甲方
为啥钱要压在店长那?????
然後这几天 他们店长就跟他说
他上网查过 这件事情
你有法律责任
你不签会计没办法给你薪水
而且,这间公司三月就会结束营业
怎麽办呀?
问题:
想请教大家该怎麽处理会比较适当呢
因为那间公司三月底就收了
所以时间比较急
而且还压了二月份的薪水在公司
今天已经是3/8号了
拿不到薪水
朋友很多钱就没办法缴
真的拜托大家
到底该怎麽处理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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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for48:程序跑完至少半年後了 如果是你朋友的错 可能还要赔钱 03/08 16:45
2F:→ m06:不是不能预扣薪水吗@@? 03/08 22:36
3F:推 depravity:预扣表示对未定的 已确额的损害可以 那叫抵销不叫预扣 03/08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