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Ptt (可爱狼)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必不善罢甘休"一语是否构成恐吓?
时间Sun Mar 4 00:46:08 2012
当版主执法後被人丢站内信
"出来讲,为何劣退我请你说清楚,
不然我不会放过你"
有鉴於现在人肉搜索跟查ip技术日新月异,因此想请问这句构成恐吓的机会大吗?
我害怕到去搜寻了一些新闻
这几则被告都被起诉,但是我想问这些真的只单纯是因为
「不放过你」而被起诉的吗?
1.
男相亲被拒 恐吓「死不放过你」
2009年 08月05日
【孙英哲╱彰化报导】员林镇一名男子追求相亲对象遭拒竟翻脸,
传简讯扬言要在网路刊登照片让她「身败名裂」,
还恐吓「
我死不会放过你……小心一点,你是平胸没人爱……」,
女方吓得报警自保,全案昨侦结,彰化地检署将他依恐吓罪嫌提起公诉。
今年六月间,高职毕业、目前无业的员林镇男子张明华(三十二岁),
透过一名女性友人牵线介绍,与同住员林镇的魏姓女子(三十一岁)见面相亲,
双方碰面後,张明华对魏女一见锺情,魏女对张则兴趣缺缺,仍礼貌性留下手机电话,
但避不见面、拒接电话。
2.
小三被扫地出门 自杀未遂变恐吓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王姓女子与高姓有妇之夫通奸生下一子,高妻发现後,
夫妇俩把小三赶出爱巢,并索回爱车,王女烧炭自杀未遂,
传简讯给高某夫妻「明天早上准备收屍」、「我的死是你逼的,
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台中地院
依通奸及恐吓罪判有期徒刑3个月及拘役50天。
3.
流氓保全殴人 抢社区生意
嚣张呛「不放过你」
去年四月,张达錩不满世华金融大楼委员简明皇反对擎天进驻,
涉嫌率众恐吓简:「眼睛张大一点,
我不会放过你。」
五月,科博之星大楼委员黄昭明反对大楼修缮工程交给擎天,
张达錩恐吓他:「少年的,给我小心点,以後相遇得到(台语)。」
卢奕霖等人报警後,广三大时代、世华金融大楼社区管委会均聘擎天接保全业务;
科博之星则招标,擎天得标。台中地检署调查认为,张达錩与干部屡以恐吓暴力手段,
压制反对者、驱赶原保全员,强接大楼保全工作,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将他与干部等十四人分别
依恐吓、毁损罪嫌起诉。另认定「擎天」没明确犯罪组织结构,
不构成组织犯罪。
4.
一名女子与锺姓警员发生感情纠纷.....
另外,女方因另案涉及将锺员一家人的鞋子丢入垃圾桶,
向锺家人说「
我不会放过你!」等言词恐吓,被检方认定
构成毁损及恐吓罪。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9.127.106
※ 编辑: QooPtt 来自: 220.129.127.106 (03/04 00:46)
1F:推 ChrisBear:重点是您害怕吗? 03/04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