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s (买要到剁手啦)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对方要告我毁谤罪
时间Thu Mar 1 00:02:53 2012
事实经过:
网路上购买二手游戏片
上网买人家玩过的二手游戏
图片拍四片光碟
叙述里面写"以张贴的内容为准标的物"
"如图,无其它手册及附件"
里面并无告知其它状况
我以为没附件是是没盒子、手册之类的
结果收到发现
1.无序号无法玩
2.原本应该有5片少一片无法灌
跟卖家反应
他却回覆:
一切有你签署的画面契约为有效合约,二手非完整物品或零组件或故障品
当然都可以上架提供给需要的买家,网路平台比比皆是
我认为他有诈欺的感觉
问题:
因为我在问与答部分有说他诈骗
对方要求我三天内电话跟他道歉
不然要提出刑事告诉
这是我跟他的问与答:
回覆(对方) : 废话少说!你要求更换的物品(有图为证)你自己却无法接受,否
决了原先的协议,那就依奇摩规定履行此笔交易,速回收件人相
关资料以利寄发物品! (2012-02-24 15:32)
意见(我) : 你一直用"有图为证",但事实缺了一片没告知,如果有人卖了一
台坏的电磁炉拍一拍照後卖人,人家买回去不能用,就说"有图为
证"这不算诈欺吗???你干脆把家里所有缺零件的东西、坏掉的东西
都拍一拍拿出来卖好了,用一句有图为证就可以了!!!(2012-02-25 22:10)
意见(我) : 你我也不需履行交易了,等下又拿到缺片的东西,钱我就当丢进坑
里,我也不会要求退货,这种小钱也要骗会有报应的!!!(2012-02-25 22:10)
意见(我) : 明明知道会有争议,却不愿意在说明里说明没序号,问与答也不愿意回
,跟本就是刻意卖一件是一件,赚这没良心的小钱是会有报应的,购买的
买家绝对要小心!!!!你给我加入黑名单我很高兴,我也不想再被骗了!!!(2012-02-25 22:11)
回覆 (对方): 卖家万千种,你不喜欢卖家的声明与经营模式,就不要死皮赖脸的下标
,自己嫌破烂还勇於捡破烂,真是失格ㄚ‧ (2012-02-26 16:19)
回覆 : 卖家网页再三嘱咐请先上官网或论坛研究,你程度差又不量力而为,没时间研
究就不要死皮赖脸下标,如此自曝其短,我想另一个给你负评价的卖家,看到
你都把妈妈抬出来了,都会为之喷饭‧ (2012-02-26 20:18)
意见 : 自已知道自己的东西是破烂就好,也不要再骗别人以为买到的是良品结果买到
的是破烂。没人买游戏片会研究"几片装"更何况一般网路上卖的也不会注明片
数,因为游戏商也不会想到会有人恶意少卖一片,让游戏沦为诈骗的工具。你
还是别说太多,不然以後会骗不到人的。(2012-02-26 22:03)
意见 : 我至少是孝顺的人还会买东西给家人,不像有人作诈骗的,家人知道了不知道
会多麽难过。至於会喷饭的话,应该是那些给你15个负评的卖家,他知道你沦
为卖破烂的应该会笑到喷饭了。(2012-02-26 22:03) (最近期的)
请问依据以上的言论
他提到了"自己嫌破烂还勇於捡破烂,真是失格ㄚ"
以及"看到你都把妈妈抬出来了,都会为之喷饭"
他是否真的能提告呢??我这边是否占弱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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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2.111.54
1F:→ lave2002:就去警察局提告就好了!你先告先赢~ 03/01 00:08
2F:→ lave2002:告她诈欺~这种业绩警察最爱 方便又实惠~ 03/01 00:09
3F:→ candys:因为他有说"一切有你签署的画面契约为有效合约,二手非完 03/01 00:20
4F:→ candys:整物品或零组件或故障品"这样我告诈欺是否成立??另外我在台 03/01 00:21
5F:→ candys:北他在高雄,刑事的话是否有以原就被的状况呢??我也不想把 03/01 00:22
6F:→ candys:事搞大,是否他真的告我,我再反告呢?? 03/01 00:22
7F:→ lave2002:你有签? 03/01 00:25
8F:→ candys:我没签,只是在拍卖下标,他上面写下标即算签署合约 03/01 00:31
9F:→ lave2002:合约有提示在你看的道的网页中吗? 03/01 00:34
10F:→ candys:有他有写,以张贴图片为准标的物,但他未告知实际应有五片 03/01 00:36
11F:→ candys:他有写下标及签署合约 03/01 00:37
12F:→ lave2002:我意思是合约内容 你能看的到吗?就是看到二手非完整物品 03/01 00:39
13F:→ lave2002:或零组件或故障品 这几个字 03/01 00:39
14F:→ lave2002:法院系属不一定是以原就被~只是原则~只要能告的法院先审 03/01 00:42
15F:→ lave2002:就可以先处理~ 03/01 00:42
16F:→ candys:没有,他只有写"以张贴图片为准标的物""无手册及其它附件" 03/01 00:43
17F:→ lave2002:恩 那他问题很大~看你意愿~ 03/01 00:51
18F:→ lave2002:你只是陈述事实 不用怕他 告你~但是他告你 你要去做笔录~ 03/01 00:53
19F:→ lave2002:会比较麻烦~而且可能在高雄开庭~高雄法院先办 先赢~ 03/01 00:57
20F:→ lave2002:如果你先告他 在台北法院先办理~他在高雄告你 可以把高雄 03/01 00:59
21F:→ lave2002:案子移回台北法院一起办理~ 03/01 01:00
22F:→ lave2002:但是如果都不想这麽麻烦 不想理他 就别理他 等他告~再说 03/01 01:01
23F:→ candys:因为我怕对方只是说说而已,如果我真正行动,他没行动反而 03/01 01:02
24F:→ candys:把事情弄大,如果他真的提告的话可私下和解後撒销吗?? 03/01 01:04
25F:推 sony5566:先告他啦!你不告他到时他告你你还要跑高雄 03/01 01:06
26F:→ sony5566:俇且你告她是她要来台北做笔录。 03/01 01:06
27F:→ lave2002:可以~妨害名誉可撤~ 03/01 01:07
28F:→ sony5566:他现在就是吃定你要先付钱给他了~那倒不如先告他诈欺 03/01 01:07
29F:→ sony5566:他提告你还想跟他和解?你不怕他右狮子开口跟你喊? 03/01 01:08
30F:→ lave2002:数字版 之前一堆人被告~跑到嘉义去吃火鸡肉饭~哈 03/01 01:08
31F:→ lave2002:我猜他不会告~一告就会把整个案件都要讲明白~他会有事情 03/01 01:09
32F:→ candys:如果他本身东西就有问题,提告的话也不一定会成立吧? 03/01 01:16
33F:→ lave2002:恩~资讯揭露不明 使人陷於错误~哈 03/01 01:20
34F:→ lave2002:只能猜测~告上了 才会知道!~ 03/01 01:21
35F:→ candys:谢谢,我大致了解了,我会再好好的考虑一下的 03/01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