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allin43 (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公寓大厦管理之问题
时间Tue Feb 21 20:12:12 2012
事实经过:
小弟家中社区之多数住户於本年初开住户大会时商定
於深夜11时过後机车出入社区应使其呈现熄火状态,以确保住户休息安宁
违者限期处以罚金并没入管委会公库回馈社区
限期届满不缴纳者,与以该户磁卡消磁
问题:
1.在社区规约内容载明违反规约时以「现金罚锾作为公基金收入 」之处分方式有无违法?
2.若缴款期限届满而该住户不予缴纳,管委会可否迳将该住户之门禁管制之磁卡消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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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7.177.89
1F:推 phantomli:消磁部分可能有违比例原则,毕竟人家是有交管理费的~至 02/21 21:37
2F:→ phantomli:於罚钱,是订得很爽,但执行会遇到问题,拿不相干的消磁 02/21 21:38
3F:→ phantomli:也规范不到非住户,或非房屋所有人的情况(例如小孩未熄 02/21 21:38
4F:→ phantomli:火~) 02/21 21:39
先感谢楼上大大的回覆
刚刚自己也找了相关的资讯,发现今年初有一件判例
内容大致为:
大楼住户违反规定加装铝窗,管委会令住户限期改善,否则将予以门卡消磁
该住户门卡被消磁後,因不服自己住权受损而提告管委会侵权。
此案结果:该住户胜诉,大楼管委会判赔,全案仍可上诉。
由上述内容来看,此案例之大楼管委会似乎只在「告知」该住户後,於改善期限届满时
即予以消磁处分。
而小弟这边的情况是,当初在议定相关事项之後,有编列相关详细罚则分予大楼全体住户
并且在分发後,均有请住户成员签名以示承认与负责。
请问:如果像小弟的社区这边,多了上述这道程序,将来如若住户提告,我们大楼管委会
可否援用此等书类(违反的住户当初也有签名),作为抗辩之佐证
而提升己方的胜诉机率呢??
以上,再烦请板上有见解的大大们,多多发表您的意见
感谢~~~~~
※ 编辑: jackallin43 来自: 122.127.177.89 (02/21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