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chen (枫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黄牛票交换
时间Sat Feb 18 17:42:01 2012
事实经过:
由於有违法疑虑,PTT各版都禁止加价卖黄牛票,爬文有个做法是"搭售"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非供自用,购买运输、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者」
「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
问题:
如果是交换呢? 可以避免掉"转售"这两个字吗?
比如说,张学友演唱会3000元座位区换新光三越礼券5000.
五月天演唱会2000元座位区换雪肌精500ML*两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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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134.49
1F:→ maniaque:那..."张学友演唱会3000元交换中央银行印制的..... 02/18 18:49
2F:→ maniaque:票券,蓝色的,有死小孩看地球仪的那种,换三张..... 02/18 18:49
3F:→ sindyevil:关键在「加价」,不过不要玩到让PPT有被校方废掉的理由, 02/18 19:37
4F:→ sindyevil:好吗? 02/18 19:37
5F:→ lave2002:不是你用字改一改就算合法~ 02/18 23:56
6F:推 techup:重点是「图利」! 02/20 10:50
7F:→ enterpirse:物的交换应该不能被禁止 02/20 19:49
8F:→ enterpirse:楼上说的对,重点是图利 02/20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