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ij (GOGOGO)
看板PttLifeLaw
标题Fw: [问题] 本票有无效用?
时间Fri Feb 17 15:49:34 2012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FFGwnNV ]
作者: jiaij (GOGOGO)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本票有无效用?
时间: Thu Feb 16 22:11:59 2012
各位板友大家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小弟约二年前借友人一笔钱 第一年他陆陆续续还了大约一半
之後大约半年都没还 小弟心想还是写张本票保险一点
就在文具店买了本本票 请友人填上
本票上有注明
1.凭票准於 年 月 日无条件担任兑付
2.指定人
3.金额
4.付款地
5.发票人
6.发票人地址
7.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但是其中1、4跟6三项没填
1没填的原因是看板上说没填就是"见票即付" 所以就没填上
4没填 因为当时借他钱的地方跟签本票地方不同 小弟也不是很懂就没填了
6没填就真的是疏忽了 但知道他的住址 并确定他父母还住在那 友人去外县市了
5(发票人)他有亲笔签名加盖私章 但是没写上身分证字号
因为有约定年後要一次还清 但年後他却消失了 电话也没接
小弟想请问板上各位专业前辈
如果这张本票在法律上有效用吗? 会不会因为少了上述三项而导致该张票无效用
小弟在此先谢谢大家解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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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220.1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jiaij (61.57.220.19), 时间: 02/17/2012 15: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