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dme1020 (欧猫猫猫猫猫猫猫猫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言语家暴 (已录音存证)
时间Thu Feb 16 11:06:33 2012
事实经过:
我爸有暴力倾向,尤其是喝醉酒的时候
从小 只要他一有不如意的事
就会借酒装疯 回家打骂小孩
以前还好,他还不敢打我妈
但是最近倒是有越来越敢的情形
距离上次他发飙大概是2~3个月前
原因我不太记得了
只记得我在睡觉,然後突然被拉起床
非常凶狠地被骂了一顿
然後就被巴头了
我妈试着要阻止,但是被他用手压在床上打
(这次我没有心理准备,所以没有录音存证)
我和我妈都没有明显外伤 所以也无法去验伤<<<<请问这样的观念是对的吗??
以下 这是2/16晚间1点多发生的经过
下午他就因为我妹房间太乱而不爽出门了
依照以前的经验我大概有点谱.....
所以晚上睡觉前就顺手把房门锁上了
然後我睡着没多久
就听见碰碰碰的很大力的敲门声
惊醒之後就拿出手机开始录音(但很害怕所以没有开门)
(我刚刚有听那个档案,这边的声音很小声很不清楚)
他可能无法开门所以先上楼骂我妹
(骂得很凶很难听
甚至还威胁我妹明天不准去上学 不然就让她死得很惨
但是没有动手)
接下来 (这边的录音就很清楚了!!)
他好像下楼还是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根铁制的球棒
就开始一边打我的房门一边骂
(还威胁说等门打开我就死定了)
最後我起来想要开门,
但是门把已经被敲坏无法打开,
最後他拿球棒把门把整个敲断,门才打开的。
但是他没有进我房间也没有动手(所以这次真的无法验伤了),
就大吼大叫的骂完然後自己回房间睡觉了
问题:
请问像这样的情形,我可以去申请保护令吗?
如果要告的话光靠录音可以获得赔偿吗?
(我妈不离婚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还需要钱抚养我们三个小孩)
请问我要怎麽做呢?
还是.....一定要等他动手才可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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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97.204
1F:推 phantomli:这种事情,法律往往是缓不济急的,请妈妈找可以寄居的亲 02/16 11:17
2F:→ phantomli:友,先搬出来,确保你们的安全,再考虑申请保护令的事。 02/16 11:18
3F:→ phantomli:对於情绪冲动控制能力低落的人,保护令的申请,往往只是 02/16 11:18
4F:→ phantomli:另一个诱发打人冲动的火引,在那当下,保护令保护不了你 02/16 11:19
先谢谢p大,可是现在住的房子是登记在我妈名下,
难道没有办法将他赶出去之类的吗?! :(
我不只是想被保护,更希望他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
5F:→ phantomli:~想要处理这类事件,妈妈的态度很关键,经济条件反而不 02/16 11:20
6F:→ phantomli:该是重点。(很多遗憾,是再多钱也赚不回来的~) 02/16 11:21
嗯嗯,所以我想说先上来问处理方式,再拿解决方法去劝我妈。
7F:推 phantomli:要把人赶出去的方法,大致可分为「文明」或「直接」的, 02/16 11:56
8F:→ phantomli:但不论是哪种,都须要「实力」~如果你想采的方向是这种 02/16 11:57
9F:→ phantomli:,钱是第一个要准备的,因为打离婚官司、争监护权、将来 02/16 11:58
10F:→ phantomli:生活等等,都会需要~而目前只能「忍耐」跟「蒐证」,并 02/16 11:58
11F:→ phantomli:且好好的跟妈妈和妹妹商量将来的事。 02/16 11:59
12F:→ phantomli:也不要扯太多,简单讲一下证据的部分:首先有被打,一定 02/16 12:00
13F:→ phantomli:要拍照(拍伤口就好,打人当下拿相机,相机可能不保~) 02/16 12:00
14F:→ phantomli:。拍照有些小地方要注意:例如让照片显示年月日跟时间( 02/16 12:01
15F:→ phantomli:现在大家多会嫌碍眼几乎都会取消,调一下把他显示出来) 02/16 12:02
16F:→ phantomli:、有比例尺跟没比例尺都各拍一些(比例尺可以是一只笔, 02/16 12:03
17F:→ phantomli:或一把尺等等)、不一定要开闪光灯,能看清楚受伤就可以 02/16 12:04
18F:→ phantomli:,闪光灯有时候拍红肿效果不清楚。拍完照,尽速在伤势未 02/16 12:05
19F:→ phantomli:消失之前去验伤,留下诊断纪录。揍人都至少会有红肿、剉 02/16 12:06
20F:→ phantomli:伤或淤伤,只要是伤,不管大小,将来都有用~不要想等到 02/16 12:07
21F:→ phantomli:骨折、见血才去看医生~另外,吼叫骂人、大力敲门等等, 02/16 12:08
22F:→ phantomli:能录音就录音,不能录也不需强求(将来可用人证代替)~ 02/16 12:10
23F:→ phantomli:大抵上是这样,其余待其他板大补充。最後仍再提醒,这种 02/16 12:10
24F:→ phantomli:事情,要家人一条心、互相扶持,才好处理~ 02/16 12:11
是的,真的非常感谢p大的回答!!!(现阶段可能就只有忍耐和继续蒐证了)
另外再问一件有关"争监护权"这件事,以前我爸就是拿这个来威胁我妈
所以我记得我有稍微调查过,
好像是小孩满10几岁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跟谁
不知道这个认知是对的吗?
※ 编辑: findme1020 来自: 218.164.197.204 (02/16 12:17)
25F:→ bugbook:(补充也是小细节的东西)相机时间及年月日记得要调正确, 02/16 12:21
26F:→ bugbook:有些人懒得调那东西…… 02/16 12:22
27F:推 phantomli:关於监护权,是以「小朋友的最佳利益」做衡量,如果小孩 02/16 12:49
28F:→ phantomli:已具有清楚表达意愿的能力(不须等到十几岁),法院通常 02/16 12:50
29F:→ phantomli:会予以尊重,而且,若有家暴习惯的事证存在,很显然属於 02/16 12:51
30F:→ phantomli:不适任监护人。这点不用过於担心~ 02/16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