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blewin (搞自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可供食用中药材可否标示"药方"
时间Thu Feb 9 20:00:33 2012
事实经过:
最近在逛卖场时发现有在卖像"枸杞"类的包装完整中药材越来越多.
而在下因考试需要研读了一些相关法规.
发现枸杞虽是公告可供食用之中药材.
因大卖场不可贩售中药材.代表他应该是以食品来卖.
但包装上除了一般的食品标示却又标示"药方".
这是否已违反了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9条?
感觉只有药品才可如此标示吧...
不知板上是否有这方面的专家可帮忙解惑.不胜感激~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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