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101 (TREE CHICKE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困惑!同学间的法律纠纷!
时间Mon Feb 6 14:03:59 2012
事实经过:
我弟弟是名高一生,
几个月前,他和同学在教室玩
不小心让其中一位同学的手骨折了
本来班导师希望以和解方式赔偿医药费,
但对方家长坚持要提告,
而且提告的原因是"我弟是马先生派来的人要伤害他儿子"
我没有以任何政治角度看待这件事 纯粹只觉得对方家长提告的原因太怪异了
而我也认为 最後法官大人会有合理的判决
今天下午(也就是刚才)结案了
结果是我们败诉
败诉的原因是 我弟曾经在班上大家互开玩笑的时候说他是调查员之类的
(希望各位理解 看了FBI系列的影集 或任何很酷的特警电影
大家都会幻想自己是间谍或特务,尤其我弟真的很喜欢警察当兵这类的话题)
法院传唤他们班两个同学,一个说没听过,一个说有听过
最後结果就是宣判我们败诉了。
问题:
我们家的人都是一般小老百姓,根本不懂什麽法律
将这件事提出来,只是不想让自己家人吃亏,隐约也认为结果让我很不服气
我不懂法律程序和运作方式,但我有几个疑问,希望高人们替我解答..
1.法院对任何提出的告诉都会审理吗?
是否有充足的理由让人相信,
一个未满十八岁的高中生是"特派员",
而特派员的工作就是让他同学的手骨折?
2.法官判决的依据为何?
因为其中一位同学说听过(或好像有听过)被告说自己是调查员,於是结案?
我提出这样的说法是因为,未成年的孩子我假设
并非所有人都有很清楚的意识知道自己该说什麽,知道甚麽叫负责任
其次 我怎麽会知道 那位同学是否有被对方收买而做证呢?
(既然提告人都有办法 在没有确切的人证物证的情况下提告)
再者,以这种理由提告,判决结果也包括伤害罪的赔偿,这岂不是自打嘴巴吗?
对方到底是要告什麽呢?他到底想从一个高中生身上得到什麽呢?
其目的我都非常困惑阿。
因此我才提出这个问题 法官大人到底是以什麽根据或想法 来决定是我们败诉的呢?
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6.135
1F:→ snowtoya:跟马先生无关啊,就是(刑)过失伤害(民)损害赔偿 02/06 14:05
2F:→ dc0321:这个问题应该要问法官!! 02/06 14:11
3F:→ justfor48:的确有受伤阿= = 建议PO主文之类的比较好跟你解释 02/06 14:33
4F:→ phantomli:若是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确实造成受伤而败诉并不意外~ 02/06 14:36
5F:推 DarkFog:应该说 法官判败诉和事主提告是二回事....... 02/06 14:48
6F:→ DarkFog:事主就算提告原因 或 不和解原因是因为OOXX 02/06 14:48
7F:→ DarkFog:都不会影响到法官判决 (个人看法) 02/06 14:49
8F:→ Eventis:原因事实里面只要有出现"我弟弟...不小心让其中一位同学的 02/06 15:01
9F:→ Eventis:手骨折了",刑事部分告诉人指诉不拘束检察官及法院,他们自 02/06 15:04
10F:→ Eventis:己会整理犯罪事实并所犯法条;民事部分只要有特定到侵权损 02/06 15:04
11F:→ Eventis:害赔偿,其他无关紧要的"非法律事实",法院自己会选择性无视 02/06 15:05
12F:→ Eventis:它0.0....不然每个诉讼当事人都从盘古开天讲到世界末日,法 02/06 15:05
13F:→ Eventis:院都要认真处理细细推研详为交代,审到亡国都审不完啊Orz 02/06 15:06
14F:→ phantomli:我是怀疑本件原PO所指判决,应系民事部分,所以有所谓「 02/06 15:13
15F:→ phantomli:败诉」(要赔钱)之称,其若有刑事部分,应走少事程序, 02/06 15:14
16F:→ phantomli:不过这些原PO未说明,都只能是推测之词~ 02/06 15:14
17F:→ Eventis:因为不知道是哪个类型所以就都回了,是说如果少事,应该调查 02/06 15:14
18F:→ Eventis:阶段就全部都搓掉了......(默) 02/06 15:14
19F:→ phantomli:也是~^^ 02/06 15:15
20F:→ Eventis:都忘了高一还是少年, 人老了,想当年啊~~~~~~~~ 02/06 15:16
21F:推 depravity:你要看正确的那点她有没有写出来 而不是多的有的没的 02/06 15:31
22F:→ depravity:乱些一堆有的没有不表示该因此受到不利益 XD 02/06 15:31
23F:→ Eventis:不过那都是"事实上"的不利益了.....(谜) 02/06 15:50
24F:推 m06:说得很委婉 怎麽骨折的? 02/06 17:29
25F:→ yuusnow:所以你弟同学骨折是你弟造成的? 是的话没什麽好讲的 02/06 17:49
26F:→ yuusnow:对方"为什麽"提告并不重要,而是是否是你弟须负责任 02/06 17:50
27F:推 piglauhk:让人受伤是事实 和解金谈不拢 就打官司阿 金额不合理的 02/07 10:34
28F:→ piglauhk:话再上诉阿 小朋友没在工作 赔个几万就好了 给他咩~ 02/07 10:35
29F:→ sindyevil:应该还是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会连带赔偿. 02/07 11:16
33F:→ sneak : //noxiv.com 12/25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