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sh777 (nash777)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自行拍照 长期网拍贩售 是否侵权?
时间Fri Jan 13 19:25:23 2012
我想请问 如果在网拍上面 将一些全新的3C用品 拍照後上架网拍
长期贩售 是否会对商品 原厂商有侵权行为?
还是会有需要注意避掉logo?
另外 如果在网路上抓 没有logo的纯商品图,还会有侵权行为吗?
P.S. 就我所知 3C产品大多都没有独家代理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19.133
※ 编辑: nash777 来自: 114.25.19.133 (01/13 19:26)
1F:→ phantomli:货的来源没问题、是合法正货的话,用自己的照片是没有着 01/14 19:13
2F:→ phantomli:作权法、商标法的问题的,也不须特别避掉logo,但千万别 01/14 19:14
3F:→ phantomli:用网路抓的图来卖东西~ 01/14 19:14
4F:→ maniaque:自己拍的,完全合法使用,别担心,都在合理范围内..... 01/15 16:41
5F:→ maniaque:要是没 logo ,不就变成了仿冒品?? :D 01/15 16:41
6F:推 phantomli:自己拍的,自己就是着作权人,不用再去想有无合理使用~ 01/15 16:49
7F:→ phantomli:要无权(着作权/授权)使用才去主张属於合理使用。 01/15 16:50
8F:→ bugbook:更简单来讲,着作权人可决定是否要让他人使用,而自身使用 01/15 16:53
9F:→ bugbook:本身的着作物则无任何问题,但人家若想要用你的东西则必需 01/15 16:54
10F:→ bugbook:先寻求你的授权才行,不然则视为违法使用。 01/15 16:55
11F:→ maniaque:不过不一定欧...像拍 101 ,自用可,但是要贩售可不行..... 01/15 16:58
12F:→ maniaque:101 可是有注册的...... ^_^ 01/15 16:58
13F:→ maniaque:除非您是要把 101 给卖掉吧...:P 01/15 16:59
14F:推 phantomli:101的主张在着作权上站不住脚,着作权不能这样限制,就 01/15 17:01
15F:→ phantomli:算拍了拿来当名信片卖,也不侵害着作权,惟一会侵害的方 01/15 17:02
17F:→ phantomli:式只有照着盖一栋(着作权法第五十八条),至於说到登记 01/15 17:03
18F:→ phantomli:注册,那是商标法的问题,着作权是毋须登记的~ 01/15 17:04
19F:→ maniaque:其实比较有名的除了 101 以外,还有高雄的光之穹顶也是 01/15 17:05
20F:→ maniaque:至於范围,个人认为拿101 或者是光穹当"主题时" 01/15 17:05
21F:→ maniaque:就比较可能踩到红线,但若只是大范围的拍摄,主题不明 01/15 17:05
22F:→ maniaque:要主张立场就相对的很微弱,不能因噎废食.... 01/15 17:06
23F:→ bugbook:艺术创作中若以101或光之穹顶为主题,那是否也会踩到线呢? 01/15 17:07
24F:→ bugbook:这点也是值得玩味的地方。 01/15 17:08
25F:→ enterpirse:一般来说侵犯厂商的商标权,简单来说就是仿品,那你的 01/27 18:06
26F:→ enterpirse:是正品而有厂商的商标在照片中,并不算侵犯商标权 01/27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