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ya0423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时间Sun Jan 1 08:14:13 2012
事实经过:
朋友担任某公司负责人,但因该公司付不出薪水被告民事,
他认为官司不太妙,未来恐怕有赔偿问题
在官司进行前没多久已经将名下财产转到母亲名下
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涉及损害债权罪?
有可能被追回吗?
问题:
这行为很不道德,但我想问的是
1.在台湾脱产是不是真的很容易?
2.若跟银行借一大笔款後马上脱产岂不妙哉?
3.有没有可能在担任负责人之前就把名下财产都转移,这样就算被判必须赔偿也不用付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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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122.100
※ 编辑: miya0423 来自: 220.129.122.100 (01/01 08:14)
1F:→ maniaque:1.是的, 2.借一大笔钱?? 银行会有可能啥都没做就借出? 01/01 09:04
2F:→ maniaque:3.同上 01/01 09:05
3F:推 dc0321:我认为法律虽非完美但还是很完善的,不要弄巧成拙 01/01 10:42
4F:→ dc0321:如果真的想搞,还是找专业的吧!! 01/01 10:42
5F:→ maniaque:若债权金额很高,找律师,申请假扣押,或者是上法院告 01/01 10:50
6F:→ maniaque:债权侵害点点点.... 01/01 10:50
7F:→ a386036:1.是的 某王先生掏空完跑去美国 某陈先生掏空完跑去大陆 01/01 11:32
8F:→ a386036:有几个立委A钱掏空然後溜去国外 01/01 11:33
9F:→ a386036:你说这样难吗??? 有心都不难 01/01 11:34
10F:→ coayin:五鬼搬运 财源广进 01/01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