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yondthee (insid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学期中提前离职
时间Wed Dec 28 00:30:55 2011
※ 引述《fuyako (请)》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目前是在补习班任职满六个月的员工
: 日前提离职
: 老板告知当初契约有一条说不得於学期中离职 否则须赔偿
: 学期结束到现在还有将近一个月
: 问题:依劳基法16条我的预告日是十天 那我现在离职了需要赔偿吗?
要看赔偿是否合理
及实际上有无可替代之人 和 是否对补习班营业造成影响
未能一盖而定
原则上 基於劳基法特别法保障劳工权益之精神
若已经事先於合理期间预告
则应不负赔偿责任
但细节部分可以再询问相关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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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4.64.176
1F:→ fuyako:谢谢 12/28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