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ffday (休假不是小姐)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网拍发现两年前被窃的电吉他
时间Tue Dec 20 10:03:06 2011
※ 引述《mark9527 (热血小马)》之铭言:
: 标题: Re: [刑事] 网拍发现两年前被窃的电吉他
: 时间: Fri Dec 9 10:04:4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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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offday (休假不是小姐)》之铭言:
: : 事实经过:
: : 2009年吉他放置於朋友车内 车子遭窃贼偷走 当时已经报案
: : 昨天意外发现了网拍有疑似的吉他出现
: : 问题:
: : 这把吉他型号不是很独有特别的型号 只要型号一样 吉他都长一个样
: : 除了一些使用痕迹 撞痕 还有琴头弦纽稍微有弯 这些特徵可以作为我怀疑的依据
: : 还有装该吉他的琴袋
: : (因为是还不错的吉他 正常人都不太可能用廉价的琴袋来装
: : 偏偏这个拍卖的人用个看来跟我一膜一样也很廉价的琴袋 廉价就算了
: : 重点是那个琴袋跟我之前用的是一模样的)
: : 不过这些似乎都没办法当强有力的直接证据 只能当辅助佐证
: : 想来想去唯一的直接证据似乎只有 当初的原厂证书 不过这个我已经没有保留了
: : 请问我还可以采取怎样的一些行动呢 比较有机会拿回我的琴呢
: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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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找到的证据有以前的照片、照片中包含有琴身的撞痕、琴身的木纹(因为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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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木纹算特别的),还有就是掉琴当时的琴袋照片我也有,这些不知道有没有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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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成有力的证明。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找条子一起陪同前往的话,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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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我就是要告他了呢?因为我只是想要他交代出琴的出处而已,如果到时要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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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去的话,那会很麻烦,还是这算公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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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提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之处,烦请提出需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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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220.130.35.188
: 推 phantomli:窃盗为非告诉乃论,即俗称的公诉罪;不报警,你自己去, 12/09 10:07
: → phantomli:谁理你阿~另外,建议你先标下,不然等卖出去,你要再慢 12/09 10:08
: → phantomli:慢查就更难了(连琴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只是这个下标,如 12/09 10:08
: → phantomli:果对方跟窃案无关,也只是善意受让的第三人,钱你还是要 12/09 10:09
: → phantomli:付给对方~(唉) 12/09 10:09
: → phantomli:如果你不要琴了,只想找到真凶,除了报警、请警察协助, 12/09 10:10
: → phantomli:别无他法。 12/09 10:11
: → mark9527:感谢p大的解说,所以目前大概也只有报案了。 12/09 12:51
: 推 maniaque:说简单一点,对方要辩解你照片是不是真的,那你只要淡淡的 12/09 16:53
: → maniaque:讲,若有涉及诬告,欢迎提告.... 12/09 16:53
: 推 f125929:参考一下我的文章 最好不要进法院 台湾的司法效率时在是.. 12/09 18:44
: → f125929:先约卖家出来好好讲 顺便确认跟蒐集证据 12/09 18:45
: → snowtoya:楼上想太多了,那之後都是检察官的事 12/09 18:59
: → snowtoya:反正电吉他都丢两年了,也没急着取回吧 12/09 19:00
: → zzzzzjosh:哪个部分太多? 12/09 19:05
: → maniaque:进法院的部份吧....但是这个的话,当卖家真的会甩嘛?? 12/09 19:11
: → maniaque:f网友看法应该是约出来,告知这是窃盗物品,请对方归还 12/09 19:12
: → m06:f125929你的是日常需用的笔电 这个是丢两年的吉他.. 12/09 19:12
: → snowtoya:我的意思是 进法院什麽的是检察官要处理,用不着担心麻烦 12/09 19:16
: → snowtoya:至於东西要很久後才能拿回,对苦主应也没太大不便 12/09 19:16
: → snowtoya:反正都丢两年了,还差几个月吗= =a?如果只是私下约对方 12/09 19:17
: → snowtoya:出来,对方不理的可能性很高,还打草惊蛇,下次要再找到 12/09 19:17
: → snowtoya:人就难了 12/09 19:18
: → mark9527:我也是觉得如果没找条子,对方万一不鸟我的话,那再找条 12/09 22:00
: → mark9527:子就弱掉了,我觉得找条子对方才一定会怕。 12/09 22:04
: → mark9527:还有其实时间我一点也不care,拿不回来就算了,只是不知 12/09 22:07
: → mark9527:道我的照片到底有没有力。只有撞痕、木纹、琴袋完全吻合 12/09 22:08
: → f125929:通常没有确切证据警方不会出动的 当初我跟警方一起去逮人 12/09 22:24
: → f125929:也是我手上有笔电序号 而且对方PO文的特徵也跟我笔电一样 12/09 22:25
: → f125929:建议多找一些朋友堵人 确定是你的吉他之後立刻叫警察来 12/09 22:26
: → snowtoya:没那麽难啦,主要是态度要强硬点。 12/09 23:07
: → snowtoya:我朋友上个月也是在网拍上发现他丢了的3C产品,直接报警 12/09 23:07
: → snowtoya:面交时堵人 12/09 23:07
: → mark9527:哇~~社会这麽多这种案件哦~~所以说警方也会先看你有的证 12/09 23:25
: → mark9527:据,才确定要不要帮你喽~~ 12/09 23:26
: → maniaque:您拿的出照片,表示这照片必须为真,所以不用担心被告.... 12/10 00:48
: → maniaque:而若为了找吉他伪造照片,吃上的可是诬告罪 12/10 00:49
: → maniaque:以及致公务员登载不实....... 12/10 00:49
: → mark9527:感谢m大~~那我就放心的冲了~~哈哈~~ 12/12 13:09
嗨 各位
目前事情发展 我们成功的拿回吉他了
约了该卖家面交後 拿到实物 一眼就确认了的确是我朋友的琴
警方将他带回问话
他就坦承 两年前 (正巧刹不多我们掉琴的时间)
在网拍用很便宜的价格购入 (市价几万的东西 用2000就买到....)
另外先说明一下 前文所提 吉他放在车内 车子被窃走
这部分是当时负责保管吉他的朋友瞎掰的 因为粗心把吉他放在家门口整夜
结果被人拿走了 因为怕我们责骂 伤了感情 所以编了个谎
不过总使这样 别人应该也没有权力拿走吧
要不然公寓门口的鞋子 都可以随意捡了
(朋友住的是社区大楼 琴是在16楼自家门口被拿走)
总之 现在事情就是变成 有人把琴拿走 直接在网路上贩售
我们逮到的这个卖家 後来有找到当初他交易时的信件
有找到帐户名 也有露天拍卖帐号
所以他确实不是偷琴的人 但应该还是会被以赃物罪移送
(他将两千的琴购入 两年後以三万八的价格贩卖
感觉应该是知道这东西不乾净 不太像是善意第三方...)
重点是 它找出来的那个上游卖家
面交地址 竟然就是跟把琴弄丢的朋友家 同一大楼
我们就此研判 这上游卖家应该八九不离十 就是偷琴的人
想请教的是 因为已经两年多前的事了
似乎不可能有证据 直接证明那个人确实拿走了我们的琴
没有目击证人 没有监视画面
当时的拍卖网页已经没了 等於没有办法看到他贩卖的吉他的照片
无法指明 他卖的吉他就是我们遗失的吉他
只能透过 这个被我们逮到的下游卖家来指认 这部分能当证据吗
这部分是不是很难让上游真正偷琴的这个人 被定罪呢
就算他承认 他卖的是我们的琴
他是不是只要辩称 是别处捡到的 顶多只能办他侵占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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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86.164
1F:推 phantomli:证人+信件构成的间接证据,加上论理法则,实务上就认为 12/20 10:37
2F:→ phantomli:可以推翻无罪推定,只是对於罪名究属侵占遗失物、窃盗或 12/20 10:38
3F:→ phantomli:其他,则须视後续侦查、审理过程中所得资料而定。不过, 12/20 10:38
4F:→ phantomli:东西能拿回来,实在可喜可贺~恭喜!至於後续的惩奸罚恶 12/20 10:39
5F:→ phantomli:就交给司法人员去伤脑筋吧~ 12/20 10:39
6F:→ offday:感谢! 真的很为朋友高兴 失踪两年的东西还能找回 真的很神 12/20 10:47
7F:→ offday:那时候差点因为这事情 搞砸了重要的表演 现在想想还是很气 12/20 10:48
8F:→ offday:真的很希望乱拿东西的人能受到惩罚 12/20 10:49
9F:推 ilgsu:我记得窃盗是公诉罪,如果没记错,这种案件以後会怎麽侦办和 12/20 11:34
10F:→ ilgsu:起诉,不用你操心,你也操心不到。你唯一需要做的只有配合传 12/20 11:35
11F:→ ilgsu:唤跟出庭应讯 12/20 11:35
12F:→ email1105:不好意思 问个题外话 万一两年前卖你吉它的人是....... 12/20 16:13
13F:→ offday:不太懂楼上意思哩 12/20 16:27
14F:→ offday:这吉他是我朋友1999年购买的 於2009年遭窃 12/20 16:28
15F:→ offday:而且当时朋友是购於一般乐器行 是全新购入 12/20 16:29
16F:→ don5566:e大的意思很黑暗... 12/20 16:32
17F:→ offday:还是em大认为卖吉他根本也有可能是负责保管的朋友呢 12/20 17:05
18F:→ offday:这部分也可以排除 因为当时发生後 该朋友很自责 也赔了些钱 12/20 17:05
19F:→ offday:赔的金额绝对大於後来被贼仔拿去在网路上贩卖的价格高很多 12/20 17:06